1948年的南苏冲突、1956年的波兰和匈牙利事件、1968年的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事件、1980年的波兰团结工会运动等,都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留下了极其严重的创伤,使它们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而1989年秋发生在东欧国家的剧变则使该地区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东欧剧变后,短时间内形形色色的政党和组织竞相出现,每个国家都存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大大小小的党派。议会选举、总统竞选、“休克疗法”,造成了这些国家社会政治力量的尖锐对立,陷入了严重的无政府主义状态。
东欧各国社会制度变革始于波兰、匈牙利、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旋即波及东南欧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最后结束于南斯拉夫。
波兰率先发生剧变,成为“带头羊”。波兰统一工人党于1988年年底和1989年年初举行的十届十中全会成为波兰政局历史性转变的催化剂。全会通过的《党内改革是革新的改革战略取得成功的条件》和《关于政治多元化和工会多元化问题的立场》两个文件,为被禁达7年之久的波兰团结工会恢复活动开了绿灯,为召开各党派的“圆桌会议”扫清了道路。
1989年2月6日—4月5日,波兰举行“圆桌会议”,达成了一揽子方案。会议结束后,波兰议会立即通过了6项修正法案,决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实行总统制与两院制,允许反对派社团合法活动。同年6月,经过两轮大选后,波兰组成了在东欧第一个由非共产党人任总理的政府。12月波兰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波兰统一工人党在国家起领导作用的条款,国名由波兰人民共和国改为波兰共和国,国徽由红底白鹰改为红底戴王冠的白鹰,即恢复了“二战”前的国名和国徽。1990年1月16日,波兰政府通过政党法草案,为实施多党制奠定了基础。由波兰引发的变革在东欧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早在1989年2月11日,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全会便通过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几个迫切问题的立场》决议,指出在匈牙利特定的情况下,政治体制多元化可在多党制的范畴内实现。这一决定催化了匈牙利党内及社会上各种流派的衍生。匈牙利党内出现了强大的反对派,社会上新建和重新恢复活动的反对党和政治团体有30多个。当年6月13—21日,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与“反对派圆桌会议”代表以及7个社会团体的代表举行了第一轮三方圆桌会议,共同商讨向多党制和平过渡的具体步骤和办法。10月17—20日召开的国会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改草案,包括国家性质、政治权力分配、人民主权、多党制、人权等诸多内容。宪法修改草案取消了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在国家领导地位的条款,认定“匈牙利是一个议会型、独立、民主的法制国家”;同时将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名为匈牙利共和国,取消共和国主席团,改行总统制。匈牙利反对党通过自由大选掌握了全部政权,结束了存在43年的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局面。(www.xing528.com)
1989年11月17日,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的大学生集会发展成数万人的游行示威,要求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领导人下台,“取消一党专政”,并同警方发生了冲突。11月29日,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批准修改宪法,取消了关于共产党在社会中领导作用的条款。12月19日,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批准了新政府的施政纲领,指出新政府“将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多元化民主政治体制”。1990年3月29日,联邦议会决定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改名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这样,捷克斯洛伐克的社会主义政权通过所谓“温和的革命”“天鹅绒般的革命”退出了历史舞台。
1989年11月10日,保加利亚共产党举行中央全会,保共总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托多尔·日夫科夫在执政33年后被迫辞职,该国媒体称这是一次“宫廷政变”。12月7日,16个反对派组织联合成为右翼“民主力量联盟”,向保加利亚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发起进攻,提出了改革政治体制问题。1990年1月和2月,保加利亚当权派和反对派就国家前途问题举行“圆桌会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1991年7月12日,保加利亚新宪法规定,保加利亚改为多党议会制共和国,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
1989年12月16日,在罗马尼亚西部城市蒂米什瓦拉,匈牙利族神父拉斯洛·托克什因反对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的政策而被当局驱逐。20日,该市的一些示威者夺取了军队的武器,开始向军队开火。罗马尼亚当局宣布该地区进入紧急状态。21日,齐奥塞斯库谴责蒂米什瓦拉市的冲突事件。22日,罗马尼亚军队倒戈,与支持齐奥塞斯库的保安部队展开巷战,局势急转直下。游行群众包围了总统府,占领了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府大厦、电视台和电台,逮捕了齐奥塞斯库夫妇。同时,罗马尼亚救国阵线委员会宣告成立,接管了国务委员会和政府的一切权力。25日,齐奥塞斯库夫妇被救国阵线委员会组成的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这就是震撼东欧的罗马尼亚“十二月事件”。27日,救国阵线委员会颁布纲领,宣称“放弃一党领导作用,建立多元化民主政体”“实行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29日,救国阵线委员会决定改“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为“罗马尼亚”。罗马尼亚以暴力夺权的方式开始向多党议会民主制演变。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在1990年4月17日九届十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要实现“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和“新经济体制”。当年7月,阿尔巴尼亚出现难民潮。10月,地拉那等地发生大规模骚乱,参与者提出了改善经济状况、实现民主化和释放政治犯等要求。1990年12月11日,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举行九届十三中全会,决定允许成立独立的政治组织,这实际上等于宣布实行多党制。1991年3月31日,阿尔巴尼亚举行人民议会多元差额选举。新选举产生的人民议会于4月29日通过《宪法要则》,把“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更名为“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宣布阿尔巴尼亚为“民主法治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和“政治多元化”。6月,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召开十大,决定改名为社会党,并宣布该党“放弃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阿尔巴尼亚也随其他东欧国家一道走上了政治转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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