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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联邦委员会制定《经济稳定长期纲领》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委员会的任务是负责对联邦社会经济的现状、产生困难的原因以及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摆脱困境的出路、发展方向和改革措施,并制定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1983年7月,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强调,国家的经济稳定要求南斯拉夫联邦自力更生,特别是发展自己的能源工业。

南斯拉夫联邦委员会制定《经济稳定长期纲领》

南共联盟十二大后,为稳定和发展经济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几十项法令和法规,概括起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增加生产和扩大出口,降低生产指数和压缩投资,如宣布第纳尔贬值、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可以进口原材料等;另一类是厉行节约和冻结物价、如实行汽油凭票供应、限制用电量、加强对外汇存款的管理等。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是把稳定经济作为长期战略任务纳入1981—1985年中期发展计划。这个计划体现了稳定经济的精神,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增长指标,在社会总产值、生产投资、工业产值、进口、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都放慢了速度,而劳动生产率、出口方面却提出了较高指标。

1981年3月17日,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的1981—1985年社会发展计划规定:在今后5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4.5%,工业为5%,农业为4.5%,劳动生产率为2%。这是历次计划中增长率最低的。上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这几项指标的实际年增长率分别为5.7%、 6.7%、 1.6%和2.3%。 1981—1985年五年计划规定,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8%,进口平均年增长率为1.1%; 5年的国际支付赤字不能超过60亿美元;出口额达到弥补进口额的70%。如果能实现这一计划,预计到1985年南斯拉夫联邦将消除国际收支逆差。

南斯拉夫国内生产总值中的经济成分(1947—1984年按1972年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南斯拉夫联邦统计局(1945—1985),第75页。

1981—1985年五年计划规定,每年抽出1.83%的GDP用于加速发展不发达共和国和自治省的基金;用于国防的开支占GDP的5.8%。计划还规定,1983年后将不再通过发行货币来弥补联邦财政赤字

1981—1985年五年计划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大力增加粮食生产。根据这一计划,小麦年产量将稳定在600万吨以上,玉米年产量为1200万吨,甜菜年产量为870万吨。到1985年,肉的产量应达到150万吨,牛奶的产量应达到52.5亿升。这不仅能满足国内的需要,而且还能有适量出口。

1981—1985年五年计划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大力发展能源。到1985年,南斯拉夫联邦整个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将达到2150万千瓦,煤产量将达到8200万吨(1980年实际产量为4700万吨左右),石油产量将从1980年的422.9万吨增加到500万吨。

与此同时,在1981—1985年的5年内,整个投资的增长速度必须低于社会生产增长的速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投资年增长率为1.5%,非生产性投资将不再增加。资金将用来优先发展本国的能源,特别是发展储量丰富的煤炭工业和建设新的水电站,以弥补1973年以来因原油价格暴涨而造成的损失。

这个五年计划的制订说明南斯拉夫联邦为克服经济困难和运行中的缺点,为实现经济稳定,对解决一些非常复杂和尖锐的经济问题作出了尝试。进入80年代后,南斯拉夫联邦为稳定经济确实做出了很大努力,采取了各种措施。(www.xing528.com)

1981年6月,南斯拉夫联邦动员500多名专家、学者、经济部门领导人和社会政治组织的代表,组成了联邦社会经济稳定问题委员会,由当时的联邦主席团主席谢·克拉伊盖尔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的任务是负责对联邦社会经济的现状、产生困难的原因以及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摆脱困境的出路、发展方向和改革措施,并制定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作为稳定经济的基础,1982年4月,联邦议会通过并公布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的基本出发点》,这一纲领性文件从理论上和思想认识上就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了15项纲要,规定了进行经济改革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1983年7月,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长期纲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1981—1985年底,主要是采取紧急措施以制止各种不良经济倾向;第二阶段从1986—1990年,主要目标是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第三阶段从1991—2000年,目标是使整个经济跟上国内外科学技术进步的步伐。

长期纲领提出,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深刻的变化”,要求“根本改变现状”,并指出了摆脱现状的途径、手段和方法。纲领的实施将为“今后经济在稳定基础上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自治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开辟前景”。

《经济稳定长期纲领》强调,国家的经济稳定要求南斯拉夫联邦自力更生,特别是发展自己的能源工业。在联邦的动力资源中,煤炭占84%,石油仅占5%。为此,重点应放在尽可能充分地开发利用本国能源和减少依赖进口能源上(进口能源当时占南斯拉夫联邦能源需求量的50%)。

纲领在讲到通货膨胀时,要求重点放在控制高消费和健全经济环境上。此前,南斯拉夫联邦过于乐观地估计了本国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群众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追求高速度发展经济,却没有调整好国民经济的结构,盲目扩大生产导致比例失调。一味急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致使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结果未处理好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纲领还专门论述了发展“小经济”的重要意义。过去,有相当多的资金用于刺激个人的消费,如添置小汽车、修建度假别墅等,而没有鼓励人们开办小企业,更没有使那些拥有资金,又能自担风险的人自谋职业。

在南斯拉夫联邦,“小经济”的含义是指200人以下的社会所有制小企业,以及从事旅游、运输、手工加工业、建筑安装维修等劳务的城乡合作社、合同组织和个体劳动者。当时在发达国家中,小经济中的就业人数占整个经济中就业总人数的40%,而在南斯拉夫联邦不足10%。因此,南斯拉夫联邦小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大工业部门。到1981年,南斯拉夫小企业只有2516个,工人为198501人,平均每个小企业的职工人数为79人。同年,南斯拉夫联邦个体小工业作坊有135760个、个体餐馆16485家、个体运输户46106户、个体商店854家。另外,从事手工加工业的生产者共9万人左右,小旅店的床位3万多张。这些数字对于促使南斯拉夫联邦经济发展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出现这种情况,跟政府部门颁布的过多限制措施有关。例如,限制私人经营店铺场地不得超过70平方米,规定雇工不得多于5人,限制个体运输车辆的吨位,甚至限制私人投资办厂,规定投资办厂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等。

《经济稳定长期纲领》指出,小经济是整个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需要。它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以生产更多的小商品,尤其是消费品和旅游产品,满足居民多种多样的需要;还应该用少量投资以增加就业,提供各种劳务服务。为此,纲领宣布,取消某些不合理的行政限制,简化报批手续,扶植和促进小经济的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要使小经济的社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重从80年代初的2.5%增加到15%—20%,使就业人数从60万人增加到150万—200万人。

为了顺利实施这个纲领,就必须在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进行重大的改革。为此,不少南斯拉夫学者认为,《经济稳定长期纲领》标志着南斯拉夫联邦全面改革的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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