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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特点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南斯拉夫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长时间以来外界有一种不正确的看法,认为它没有像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而停留在个体劳动生产的基础上。为了把广大的小商品生产者纳入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而又不致侵犯土地的个人所有权,南斯拉夫从50年代中期起,选择了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农场同个体农户之间进行社会主义协作的形式。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特点

对于南斯拉夫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长时间以来外界有一种不正确的看法,认为它没有像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而停留在个体劳动生产的基础上。其实,这是一种偏见。的确,截至1968年,南斯拉夫原来的农民劳动合作社几乎荡然无存,但除农场和农工综合体外,南斯拉夫的合作制形式却是多种多样的。

1965年,卡德尔在《关于农业发展的迫切问题》一文中指出,南斯拉夫处于各种经济力量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农业也应该摆脱某种教条主义和技术统治主义僵化的残余,“在农业中实行某些行政强制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是必要的、可能的,但不应该是普遍性的,而仅仅是在具备物质条件时所采取的辅助手段”。如果不具备顺利成功的物质条件而对农业普遍实行某种行政措施,就会同所有的农民发生冲突,就会使农业倒退,“在农业方面,我们也应该更加非政治化,即更多地依靠经济规律”。显然,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不能靠政治运动去实现。

农业政策方面,南斯拉夫既反对让个体农民放任自流,又反对农业的未来在于私有农户或农业合作化,而是将经济规律和自治原则引入农业,努力实现农业的社会化。为此,联邦政府制定了比较灵活的农业政策。坚持自愿、民主、形式多样地逐步过渡和照顾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南斯拉夫强调不搞命令主义,主张个体农户之间的自由联合。既允许个体农民之间可以租赁土地,又鼓励个体农民同社会所有制农业组织进行生产合作。有关法律规定,对出租土地给社会所有制农业组织长期使用的个体农户可减免土地税。

为了把广大的小商品生产者纳入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而又不致侵犯土地的个人所有权,南斯拉夫从50年代中期起,选择了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农场同个体农户之间进行社会主义协作的形式。

这种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如下几种:(1)劳务合作。由社会所有制农业组织向个体农民提供机器、化肥、良种及其他技术帮助,或代他们耕地、播种、收割运输等。(2)生产合同。双方签订生产合同,由社会所有制农业组织对个体农民提供贷款,以用于购买再生产物资,如化肥、种子等,个体农民按合同要求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年终按规定的产品数量和质量交付产品。(3)共同投资、共同生产。按各方投入的生产费用共同进行收入分配,这是一种较高级的合作形式。据称,上述形式能给双方带来经济效益,并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个体生产的社会化。

这种合作制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发展较快。1955年底出现了第一批个体农户同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的协作形式后,到1964年已有150万个体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合作,其中农业和种植业96万人、畜牧业44万多人。参加合作制的个体农民,由于采用较先进的农艺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到1963年,属于社会所有制的土地和参加合作社的土地分别达到13%和15%。它们占农业总产量的33%和农产品收购量的60%以上。但是,全国仍有80%以上的耕地由私人耕种。

从50年代起,由于放弃强迫农业合作化的政策和开放农产品市场,农民弃农经商或从事运输的现象严重,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和贫富不均。为了防止小农破产和土地集中,1959年政府颁布了《农田使用法》,规定如果土地所有者不按照政府规定的耕作方法和农艺措施经营使用土地,其土地将受到1—5年的“强制管理”。1962年7月,南共联盟七届四中全会又决定修改关于现有土地最高限额的法令,规定不经常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不得占有3公顷以上的土地。

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随着农工联合企业在苏联东欧各国的出现,南斯拉夫也开始建立这种大型的社会主义农业组织。农工联合企业是60年代在农场的基础上和按社会自治原则发展起来的,它拥有大量的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采用现代化的机器设备和技术。农工联合企业发展较快,小的农工联合企业一般占地面积为0.5万—1万公顷,大型农业联合企业则在3万公顷以上。它们联合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过程,形成为农工商一体化整体。因此,这些企业劳动生产率较高,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种植业方面,主要农产品的单位面积产量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www.xing528.com)

1979年,南斯拉夫共有2000个农场和农工联合企业,其职工人数占全国农业劳动力的5%,耕地面积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左右,总产值占全国农业社会总值的27%。其中,小麦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6.5%,玉米产量占16.6%,甜菜产量占75.5%。它们提供的商品农产品占全国商品农产品的一半,其中小麦占60%—70%、商品肉猪占40%、禽类占80%以上。

以当时蜚声南斯拉夫内外的贝尔格莱德农工联合企业“佩科贝”为例,它拥有土地近9万公顷,各种型号拖拉机1500台和联合收割机450台。饲养5万头牛(其中奶牛2万多头)和12万头猪。1977年生产粮食15万吨、蔬菜0.7万吨、葡萄水果4.8万吨、饲料30万吨、牛奶16800万升。1977年的出口额为1500万美元。在9亿美元的总收入中,农业占28.6%、工业占34.1%、商业占31.2%、其他占6.1%。“佩科贝”的分厂分布于全国各地区,职工2.3万余人,其中83%是熟练和高度熟练的工人和技术人员。

“佩科贝”还拥有现代化的屠宰厂、奶制品厂、肉制品厂、面粉厂、面包厂、饲料厂、榨油厂、制糖厂、水果和蔬菜加工厂等30多个工厂。它有独立的销售网,在全国各地设有620家商店。20世纪80年代,贝尔格莱德农工联合企业受到中国人的关注,成为主要的参观学习项目之一。

随着工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在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民越来越多。于是,在农村继续涌现出许多混合型家庭。这是南斯拉夫农业发展中的一种趋向。工农混合型家庭,有的同土地有密切的关系,有的联系较少。这类家庭在总农户中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从60年代末的43%上升到70年代末的近70%。在工业发达的斯洛文尼亚等地,这种现象尤为普遍。

与混合型家庭相联系,农民兼工人的数量增长也较快。1976年全国混合家庭中农民工人的人数相当于农业以外各行业全体就业人数的38%,混合型家庭人口数占全体农户人口数的一半。他们的耕地占全国耕地的42%,非农业收入占他们全部收入的65%。农民工人成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模式。这一切加速了农村半城市化和城市化的变革过程。于是,农业人口从1948年占总人口的67.2%下降到1980年的28.8%。

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南斯拉夫农民的生活水准正在接近城市居民,处于相当高的层次。根据南斯拉夫农学家1981年的调查统计,个体农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下列情况可以证明这一点:(1)生活水平接近于城镇居民;(2)许多农户拥有现代化住宅;(3)35%的农户的家具已经现代化;(4)有93%的农户用电;(5)50%的农户有电视机、60%的农户有电冰箱、30%的农户有洗衣机;(6)17% 的农户有小汽车;(7)18%的农户有拖拉机;(8)文化水平提高了;(9)农村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10)农户中部分成员在城镇就业,工资收入增多。

当然,非农业化的不良后果也日益暴露出来了。一方面,由于青壮年农民从事非农业工作,离乡又离土,农业人口出现“老年化”现象,农村的传统遭到破坏;另一方面,由于不少农户主要靠非农业活动的收入生活,农民对土地和务农的兴趣减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尽管1973年起,南斯拉夫政府采取农业长期发展措施,称为“绿色计划”,后又提出“把粮食作为南斯拉夫的石油”这一口号,并已实现人均占有粮食约750千克,但整个农业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加快农业发展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仍是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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