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初,巴尔干国家的政治家们看到,面对德意法西斯主义的抬头和威胁,巴尔干国家需要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和联合行动,以集体安全措施保障每个国家的民族安全。同时,法国和英国考虑到自己在巴尔干地区的传统利益,竭力促使不同立场的巴尔干国家和解和妥协,重新点燃早已不现实的“巴尔干联邦”或“巴尔干邦联”思想的火花,为结成巴尔干公约或联盟而努力。于是,走向集体安全的趋势已经成为主流现象,一个全巴尔干政治组织呼之欲出。
1933年9月23—27日,小协约国在罗马尼亚的锡纳亚召开常设委员会会议,在讨论到未来的外交活动时,产生了分歧。罗马尼亚主张签订巴尔干国家间保障条约,在解决巴尔干问题时排除保加利亚参与;南斯拉夫则强调应该建立防止意大利进攻巴尔干的防御线。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在出席锡纳亚会议后,到保加利亚会晤鲍里斯国王,又访问了土耳其和希腊,讨论建立全巴尔干地区组织问题。几天后,罗马尼亚外相蒂杜列斯库出访索非亚,亦遍访土耳其、希腊、南斯拉夫三国,主要目的也是商讨如何在罗马尼亚、希腊、土耳其、南斯拉夫之间缔结保障巴尔干各国边界现状的问题。经过罗马尼亚、南斯拉夫两国的穿梭外交和希腊、土耳其两国的外交努力,保加利亚仍然坚持不参加《巴尔干公约》的立场,但它提议巴尔干国家间可先签订双边互不侵犯条约。
至于阿尔巴尼亚是否也应该加入《巴尔干公约》,各国在酝酿阶段就没有统一认识。罗马尼亚、希腊、土耳其三国认为阿尔巴尼亚被意大利占领,不是一个独立国家,不同意接纳它;南斯拉夫则坚持说,如果阿尔巴尼亚不加入《巴尔干公约》,那南斯拉夫的边界安全就没有保障。
1934年1月22日,小协约国在雅典开会时,也讨论了即将问世的《巴尔干公约》问题。该组织的成员国希望保加利亚也加入进来,但保加利亚还是坚持原先不加入的立场。2月初,南斯拉夫、希腊、罗马尼亚、土耳其四国外长在贝尔格莱德会议上就公约的期限达成一致,即“2+5”方案,2年实验期,5年条约期,即《巴尔干公约》有效期7年,到期可以顺延或者终止。
这样,1934年2月9日,希腊、罗马尼亚、土耳其和南斯拉夫四国在雅典举行了《巴尔干公约》签字仪式。史书上又称《巴尔干公约》为“巴尔干协约”和“巴尔干联盟”。该公约的基本内容包括:公约四国严格遵守现有条约的义务和领土现状,保障“巴尔干所有边界的安全”。其中附加纪要说明,现存的罗马尼亚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与南斯拉夫、南斯拉夫与希腊、阿尔巴尼亚与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与希腊、南斯拉夫与保加利亚、希腊与保加利亚、希腊与土耳其和保加利亚与土耳其边界安全得到公约的保障;当公约四国的“利益受到可能的威胁”时,应当就所要“采取的措施”进行协商,“不得对任何一个巴尔干国家采取政治行动”;《巴尔干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成员国议会“须尽快通过”。公约组织对任何一个巴尔干国家开放,在缔约国一致通过后,方可吸纳入约。
1934年3月6日,土耳其国民议会第一个批准了《巴尔干公约》,4月希腊议会通过了该公约;6月16日,南斯拉夫王国和罗马尼亚议会也同时批准了该公约。
1934年6月起,巴尔干公约四国外长在日内瓦会议上开始缔结军事公约,即签署了土耳其与南斯拉夫和土耳其与罗马尼亚军事公约,而南斯拉夫与罗马尼亚军事公约则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它们在小协约国中有类似公约。希腊由于国内政局原因暂缓签署双边军事公约,若一旦发生针对公约国中任何一国的侵犯,它有义务严守“武装中立”。
接着,《巴尔干公约》开始建立组织机构。1934年10月底,四国外交部部长在安卡拉会议上通过了《巴尔干公约》的组织章程:建立由四国外长组成的共同政策领导机构常设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其决议需要一致通过;常设委员会主席由四国轮流担任,第一任主席是希腊外长马克西莫斯;保证四国之间绝对平等;建立《巴尔干公约》经济委员会作为常设委员会的辅助机构。
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巴尔干公约》的诞生对于反对正在临近的法西斯侵略、对于加强巴尔干国家的边界安全和集体安全都值得肯定。法国对《巴尔干公约》给予充分的肯定,因它建立在凡尔赛体系的基础之上,符合法国的集体安全原则。南斯拉夫、罗马尼亚是小协约国的成员国,这自然有利于法国加强在巴尔干地区的影响。苏联对《巴尔干公约》组织的诞生表示欢迎,因为20世纪30年代初苏联支持欧洲集体安全原则,赞赏土耳其加入《巴尔干公约》时发表的支持公约目的和原则的声明。英国也是持赞同的态度,因为它在巴尔干地区的利益可以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
对《巴尔干公约》表示不满和反对的有意大利和德国。意大利反对《巴尔干公约》,一是因为它没有应邀参加该组织,二是它的巴尔干朋友阿尔巴尼亚和保加利亚被排除在公约之外。所以,意大利认为,《巴尔干公约》是“法国一手炮制的产物”,是“反意大利的”。德国不可能对《巴尔干公约》熟视无睹,因为它坚持要修改“一战”后的现状。而且,它认为该公约对它的盟友保加利亚也是“不公平的”。(www.xing528.com)
由上可以看出,《巴尔干公约》是艰难的反复谈判和协商妥协的结果。各国在签署公约时,怀抱着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其中受益最大的是希腊。它的目的是在巴尔干半岛不能出现“斯拉夫集团”,通过公约它达到了这个目的,既使保加利亚继续处于孤立状态,又控制了南斯拉夫王国对萨洛尼卡港口日益膨胀的欲望。所以,希腊政府把签署《巴尔干公约》视为外交政策的胜利,燃放了101响礼炮,张灯结彩,敲钟庆贺,全国放假一天。
罗马尼亚建议将《巴尔干公约》组织与小协约国逐渐融合为一个组织,但没有被采纳。总的来说,《巴尔干公约》组织在稳步发展,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在进一步加深融合。当然,这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前面的道路还非常复杂和漫长。
1934年年底和1935年年初,《巴尔干公约》组织作为一个实体已经出现在国际舞台上,并在采取一些共同的行动。加入《巴尔干公约》的国家类似小协约国,也设有外交部部长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秘书处和经济委员会也定期举行例会。这说明巴尔干国家的联合已不是什么神话,而是一种现实,它在国际舞台上已经得到显示。
1935年年底,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欧洲出现分裂。《巴尔干公约》组织采取统一立场,不卷入冲突,主张和平解决争端。实际上,《巴尔干公约》组织支持英国和法国反对意大利侵略的立场。1936年3月,意大利与阿尔巴尼亚签订全面协议,欲完全控制阿尔巴尼亚。这使希腊和南斯拉夫惊恐不安。也正是从这时起,德国和意大利开始在国际舞台上联合行动,无论英国和法国,还是国际联盟,都束手无策。这对加入《巴尔干公约》国家的外交政策产生了消极影响。
《巴尔干公约》组织于1936年5月4—6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外交部部长会议,讨论加强共同的武装力量,建立联合指挥部和混合军种,但未能达成共识。
1937年1月,保加利亚和南斯拉夫签订友好条约,这引起希腊和罗马尼亚对南斯拉夫王国的强烈不满。《巴尔干公约》组织的基础开始动摇。1939—1940年罗马尼亚完全被绑在德国的战车上;南斯拉夫王国严守中立;希腊和土耳其尽管宣称保持中立,但亲近英国。《巴尔干公约》组织名存实亡,走向解体。
1940年2月2—4日,加入《巴尔干公约》的国家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研究《巴尔干公约》组织未来的命运问题。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放弃分歧,将该组织再顺延7年,下次会议定于1941年2月在雅典举行。然而,欧洲和世界事态的发展打乱了《巴尔干公约》的计划。1941年初,《巴尔干公约》组织便悄然自行消亡了。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巴尔干国家间的相互关系极其复杂,“维约派”和“修约派”的阵营针锋相对。希腊作为“维约派”的代表率先倡议成立《巴尔干公约》,其用意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团结和联合巴尔干国家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由于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没有加入《巴尔干公约》组织,又由于巴尔干国家历史积怨太深一时难以消除,这个组织6年后就解体了。
当然,缔结《巴尔干公约》加强了南斯拉夫王国的国际地位,但并未消除邻国对它的威胁。由于各国资产阶级政府在制定对外政策时都从本国利益出发,所以,《巴尔干公约》同小协约国一样,并未发挥很大作用。1934年10月亚历山大国王遇刺后,南斯拉夫与法国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导致王国政府的对外政策逐渐改变方向,由过去的亲法转向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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