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种混合所有制的组织形式,在当前文化产权交易各项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市场的有效监管,减少价格操纵与投机行为。目前,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股权过于集中,导致文交所内部治理不佳,以致投机与价格操纵现象频发。
组织形式的不同决定了文化产权交易所运行效率的差异,良好组织结构可以促进市场发展和有效地对市场进行监管。由于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大多为民营控股,而民营控股的组织形式无法克服公司制组织形式所固有的缺点,这加剧了文化产权较交易所固有的商业角色和监管角色之间的利益冲突,易于爆发道德风险。而如果文化产权交易所完全被国有资本所主导,虽然能够更好地协调商业角色与监管角色的利益冲突,但又容易导致行政干预、政企关系混乱等深层次问题。因此,根据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实际出发,构建国有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是目前较为理想的选择。这样,一方面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社会责任感与公信力,同时也能发挥民营资本的创新活力。这种混合所有制的组织形式,在当前文化产权交易各项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市场的有效监管,减少价格操纵与投机行为。
5.4.2.2 构建内部治理长效机制(www.xing528.com)
贾和亭等(1995)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督机构之间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保证公司有效地运作。[12]对于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来说,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促进文交所的内部自律监管,从而更好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资源配置的功能。目前,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股权过于集中,导致文交所内部治理不佳,以致投机与价格操纵现象频发。因此,需要合理地引入战略性资本,完善股权结构,从而构建内部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长远发展,实现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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