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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与文化产权的优化与保护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光远从产权交易与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关系入手,指出当产权交易发展到大规模以及“大量买卖”时,不同社会性质的企业之间产权的相互转移,所有制结构变化等问题就凸显了。例如,刘茂松认为产权是财产权,更是行为权。事实上,产权与所有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表现为以市场为媒介占有财产的收益。

产权与文化产权的优化与保护

在定义文化产权前,我们需要先对产权做必要的诠释,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化产权。事实上,西方学者早已从不同视角对产权进行了解释,构成了产权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作为现代产权理论的创始者,Coase(1960)尝试从权利行使的角度来解释产权:我们总是说某人拥有土地,但实际上他拥有的是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科斯试图从权利行使的角度来论述产权,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利用的是实物(一亩土地或一吨化肥),而不是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但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科斯通过几个案例(如放牧人农夫、牙医与糖果制造商等)来分析产权界定。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科斯所指的产权是一种个人行为权利,即不同条件下“可以做什么”的权利,而这种权利虽建立在所有权之上却与所有权没有必然的联系。科斯虽然没有明确定义产权,但他区分了产权与所有权的不同,认为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者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而产权论中所讲的产权则是指人们是否有权利用自己的财产去损害他人的权益。

此后,产权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阿尔钦、德姆塞茨、巴泽尔等分别对产权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阿尔钦(1994)对产权的界定给出较为明确的回答,他认为产权是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权利,私有产权是对必然发生的不相容的使用权进行选择的权利的分配。可以看出,阿尔钦强调了产权的分配属性、对经济品的分配作用以及对使用权的分配效应。因此,产权必须清晰界定,否则会有租值消散。德姆塞茨(1999)给产权的界定内容更为丰富,他指出,产权的实质内容包括对某个人或他人收益或损失的权利,它是厘清个人如何收益及如何受损,从而需要规定给予补偿的行为。[2]从他的定义可以发现,产权不单是人对物的占有和使用,还是一种社会成员之间进行交易的工具,通过不断地交易,有助于对标的物形成合理的预期。巴泽尔(1997)则认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E.Furubotn和S.Pejorich(1994)在其《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概览》一文中,通过总结已有研究成果,把产权定义界定为产权不纯粹是简单的人与物的关系,它代表的是由于物的存在和有关物的使用,从而产生社会个体间相互承认的行为性关系。[3]这种关于产权的定义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把人与人的关系视为产权的本质所在;二是把产权视为一种经济性质的权利,或者人们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社会性质的关系。可以说,这种关于产权内涵的理解,已经是一个比较科学的定义,它既概括了现代产权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产权概念的解释,也与罗马法习惯法以及现代法律基本一致。[4]

从上述产权的定义可以看出,国外学者从外部性角度、稀缺资源使用的经济与社会关系、社会强制实施的使用权角度进行了界定。国内学者对产权的定义也大多基于这一思路,但更多地强调对财产权利的占有、处置、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排他性,提出产权实际上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一定利益关系(刘诗白,1993;于光远、韩志国,2004;王彪、任凤珍,2004)。刘诗白(1993)认为,产权是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级的、排他的占有权。他从物的使用具有排他性来定义产权,产权是所有权与占有权的衍生。于光远(1994)从产权交易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关系入手,指出当产权交易发展到大规模以及“大量买卖”时,不同社会性质的企业之间产权的相互转移,所有制结构变化等问题就凸显了。国内学者关于产权的定义通过对经济主体的权、责、利内容的界定,实际表达了个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关系。例如,刘茂松(2005)认为产权是财产权,更是行为权。还有的学者从所有权角度定义产权,认为所有权是财产所有者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而两种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则称为产权(段毅才,2009)。概括而言,国内学者对产权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熊广勤,2010):

第一类定义认为,产权是一种所有权,它包括对财产的终极所有权、经营权、直接使用权和使用财产的收益权,以及收益的转让权。这种观点在国内占多数。事实上,产权与所有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从二者所反映的客观经济关系上看,既有相联系和重合的诸多方面,也存在着发展上和具体运用上的差别,主要表现有:①产权强调在归属意义上产生的多方面的权利,而所有权则强调更多的是对客体的归属关系。②产权强调变化的、动态的或有时效的主客观关系,而所有权强调的则是稳定的、本质的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③以现代市场经济为界,产权反映了开放性的财产权利的分解和组合,反映了已发展了的财产关系,而所有权则带有封闭的、凝固化的特点。产权理论研究的是各个具体的产权主体、产权关系、产权边界及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而所有制理论所要揭示的则是生产关系的本质,从而揭示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阐明生产关系变革更替的革命意义。因此产权和所有制二者虽然都涉及所有权概念,都是以财产关系为对象,而且有着密切联系,但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第二类定义认为,产权的实质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一定利益关系(许一鸣,1994)。这决定了产权关系的主题是多元化的,但同时又是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的。从经济学上看,产权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财产在法律上的归属和占有,更重要的是对财产收益的占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表现为以市场为媒介占有财产的收益。但是,倘若产权不进入市场,则无法获得财产收益,所以产权的实现主要表现为以市场为媒介的获取财产增值收益的经济活动过程。从历史实践来看,经济活动的产权关系必须具备以下特点:①多元性。产权主体是多元的。一是在同一的市场上存在多个主体;二是在同一产权系列中,从所有者到经营者存在不同层次的主题。这一特点决定了产权界定的复杂性。②独立性。即各产权主体在运用自己的权利时不受任何外在干扰,完全按照市场规律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性要求产权有明晰的界定,并且权、责、利分明。③依赖性。即不同系列产权主题和同一系列不同层次的产权主题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相互依存的一面。经济愈发达,分工愈细,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依赖性决定了产权界定必须从长远宏观、稳定的角度,争取互惠互利,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第三类定义认为,产权即是财产所有权(韩志国,2004)。首先,基于产权的表现形态,从法律的意义来看,财产所有权包括物权、债权和股权。物权是一种所有权,即对物直接、排他性的支配权;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即要求债务还本付息的权利;股权是随着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分离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财产权,即直接地、排他性地支配价值形态的财产而间接地、有条件地支配实物形态财产的权利。其次,基于财产归属和占有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最终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表现为资产归属与营运的两重性。资产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享有原始所有权与收益权,而资产营运归企业法人,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等权利;二是表现为资产归属上不仅具有投资人所有权,而且具有法人所有权。

第四类定义认为,产权是一个复数概念,是以财产为客体的各种权利的总和。其中,所有权体现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最高的、排他的占有关系,这种占有关系是通过主体对客体拥有的任意的支配处置关系来体现的,而这种任意的支配处置关系又表现为主体对客体拥有的一系列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支配权等。而反映所有权关系的主体对客体拥有的一系列权利便是财产权利,简称产权。因此,产权是与所有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所有权体现的是客体对主体的归属关系,产权则是所有权的具体内容。

第五类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定义,产权是对个人财产行为权利的法律界定,它说明了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与联系(王彪、任凤珍,2004)[5]。产权是指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财务的使用而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规范,它偏重于说明人与人的行为关系,而所有权偏重于人与物的关系,意指某人对某物拥有所有权,某物归属于某人。所有权与产权都是考察热门社会财产关系,但它们偏重的方面不同。个人拥有某物,这是所有权;在法律上或规则上对财务所有者支配自己所特有的权利作出界定和限制,是产权。(www.xing528.com)

当然,对产权的定义远远不止以上罗列的五种,但这足以表明我国理论界对产权概念理解的差异性。尽管如此,在他们的定义中,无论产权概念的具体内容怎样丰富,无论随历史的演变,产权制度本身将发生怎样的变化,也无论研究者出自各不相同的研究目的,赋予产权范畴怎样的内涵,关于产权概念的理解,至少在以下方面是明确的:

第一,产权是一种行为权利,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尽管人们对产权作为规则是否有效,对产权经济社会作用的主要表现方面划分也不尽相同,人们提出的条件和给出的衡量标准也有所不同,但各种关于产权的定义均承认它是规定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允许做、做了不允许的事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等行为准则。因此,产权不单纯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更是由于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与人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第二,产权是与财产有关的,具有排他性特征。尽管在解释这种权利发生的方式上存在差异,在概述这种权利的具体内容上存在差别,但总的来说,人们不否认它是一种与财产有关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产权的排他性意味着特定的权利只能有一个主体。

第三,产权是可以分解的。首先,财产所有权可以横向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和让渡权等,也可纵向分解为出资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其次,无论人们是怎样以所有权的各种权能结构来等同产权构造,但在认为产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狭义所有权上是共同的。承认产权可以分解,并随着社会经济生活演变而不断扩张,是当代西方学者和我国理论工作者关于产权定义及其变化的重要倾向。

上述分析表明,国内外学者对产权的认识并非完全一致,国内外学者根据各自研究的对象和目的,结合各自所处的研究背景和环境,赋予了产权各色各样的含义,这有助于我们对产权内涵的界定。本书将产权界定为由特定财产(包括有形和无形)所有权和由财产所有权产生的与之相关的各种权利构成的一组权利束,它是一定经济主体(产权所有人)依法对某一特定经济客体(产权标的)的所有、使用、支配和处分,从而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集,其表面上表现为人对物的关系,实质上是权利主体之间相关行为人之间的关系。分类对象和标准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不同。如根据产权价值的实现形式来区分,可以分为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根据产权历史发展形态来区分,可以分为物权、债券和股权。事实上,由于分类标准会交叉,因此特定产权可分类为几种形态。

文化产权作为一种产权,必然具备一般产权具有的含义,是和文化财产有关的行为权利,权利拥有者作为确定的经济主体,可自行处置安排。除此之外,文化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产权,具有自身的特性。黄少安(2004)认为以前的产权一般都依托在某种实物资产上,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文化要素被商业化并且用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交易中,现在的文化产品所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已经越来越大,甚至可以拥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文化产权这一专业名词最早被提出是在2000年加拿大温哥华的“保护传统文化”会议上,紧接着又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21世纪议程》中被提及。[6]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文化企业进行改革,“文化产权”这一名词已经逐渐被国内大众所熟知,然而学者们对于文化产权的定义仍然是各执一词。胡慧林(2014)认为文化资源是文化交易市场发展的基础条件,包括物质文化资源、精神文化资源以及文化人才资源三类。其中,物质文化资源就是我们通常所看到的,能感知到的有形物质,精神文化资源则表现为无形的科学技术、民俗等,而文化人才资源则是从事相关创造的人。[7]文化逐渐以资源的形式进入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资源在市场中的配置问题,同时,文化资源在消费领域以及生产领域的流通也会涉及产权的问题。此外,也有学者认为文化产权是对文化资源的所有权,包含文化资源占有和使用相关的受益权,是与财产权相对应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周茂清,2004;赵书波,2010)。文化产权同样具有产权的相关属性,即文化产权的排他性、可让渡性以及可计量属性,进而决定了文化产权的可分割和可交易的特征。进一步,文化产权的交易也就可以表述为以文化产权交易市场为媒介,交易的主体和客体从中获得财产增加收益的经济活动过程(熊广勤,2012)。Sebastian Lechner(2008)、Michael A.Bengwayan(2003)等研究认为,文化产权就是一个地区的原有居民群体拥有的以传统知识或以民俗形式存在的文化资产。张天(2014)认为文化产权的定义主要取决于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所涵盖范围的定义,而陈彦均(2009)则认为文化产权的基础是知识产权,且二者既相互独立又联系紧密。高宏存(2010)、张炳辉和田艳芬(2013)进一步对文化产权的定义进行了扩充,他们将其定义为对某种文化资源的所有权,所有者可以通过对该资源进行转让、经营等来获得经济利益。王顺育、韩冰、王旭超(2012)认为文化产权涵盖的范围要更广,应该包括文化资源、产品、服务及有关的所有产权。[8]余丽(2015)则从法律的角度对文化产权进行了定义,认为文化产权是某种文化产品以及与该种文化产品有关联范围的产权持有人通过对这种产权进行交易处分从而获得相应收益的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

由此看来,文化产权作为一种特殊产权,毫无疑问拥有产权的属性特征并且一定会被其属性特征所约束。首先,文化产权的一般性体现在由文化资源转变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权益性文化资产;其次,不同于一般的产权,文化产权的特殊性体现在产权对应的客体,即文化类资产,它还具有多重属性。文化类资产的多重属性表现为文化资产类型的多样化、权利束复杂、价值评估难和交易流动性差等特征。我们借鉴廖继胜(2015)[9]的定义来界定文化产权:文化产权是指文化资源和文化内容通过某种形式由创作者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在其产权归属被界定后形成的文化财产所具有的一系列权利,它是以特定的有形或无形文化财产为载体的一组权利的集合,从产权交易的权属来看,包括文化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特别地,本书重点围绕作为文化物权代表性的艺术品文化产权、作为文化企业股权代表性的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中最有代表性的文化版权等在转让过程中的定价问题展开研究,而对于其他文化产权诸如“邮币卡”文化产权也给了一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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