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总包、监理三级检查制度。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做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总包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总包方将不予验收。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经复查合格即被认为本整改已销项。
(1)“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总包、监理三级检查制度。
(2)分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做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总包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总包方将不予验收。
(3)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
(4)分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
(5)在分项工程施工前,按照总包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分包单位要做样板,并填写样板记录单,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样板应作为工程施工的最低质量标准。(www.xing528.com)
(6)分项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一次验收达不到时,给予分包单位1000元以上罚款,并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7)总包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经复查合格即被认为本整改已销项。
(8)总包方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讲评会,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评比会,对本周(月)工程质量情况做全面总结,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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