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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留下的凶宅金获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千零一夜》卷3《商人阿里·密斯里的故事》讲述了一名落魄的埃及商人在巴格达一凶宅里过夜而得藏金的故事,它和唐人郑还古所撰《博异志》中穷困的长安书生苏遏夜宿凶宅得到藏金的故事异常相似。苏遏也答应了烂木精的请求,将它送往昆明湖,此后它也再不打扰人们。这类凶宅得金的故事在许多国家的民间文学中都有反映。

遗憾留下的凶宅金获优化

一千零一夜》卷3《商人阿里·密斯里的故事》讲述了一名落魄的埃及商人在巴格达一凶宅里过夜而得藏金的故事,它和唐人郑还古所撰《博异志》中穷困的长安书生苏遏夜宿凶宅得到藏金的故事异常相似。

家产荡尽,四处流浪的埃及商人阿里·密斯里逃生到巴格达,住到一间经常死人的大房子里。该睡觉时,他“带着被褥,去到楼上一间大厅里;那儿天花板漆得金光夺目,壁上镶着彩色云石,装修、陈设得非常华丽。他打开被褥,坐着朗诵几章《古兰经》,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有人对他说:‘哈桑之子阿里呀!你要不要我把金子撒给你?’‘你要撒的金子在哪儿?’阿里·密斯里才一问,无数的黄金就像弹丸一般,不停地落下来,落满整个大厅。接着他又听得有人对他说:‘你的寄存物我已经还给你了,我完成自己的任务,现在请你释放我,恢复我的自由吧’”。[5]接着,他又告诉阿里,过去有人在此过夜,遇见此情景,“总是吓得狂叫起来,结果被撒下的黄金打断脖子,丧了性命,我这才归去”。如今见到阿里遇到这种情况毫不惊慌,而且理直气壮,“因此我知道你是金子的主人,才把金子撒给你的啊。”它还将也门的一个宝库也交给了阿里。

贫穷落魄的扶风人苏遏,从外地来到长安,租住在一个谁住谁遭殃,一过夜就死去的“凶宅”里。“至夕,乃自携一榻,当堂铺设而寝。一更以后,未寝,出于堂,彷徨而行。忽见东墙下有一赤物,如人形,无手足,表里通彻光明。”“遏下阶,中庭呼烂木曰:‘金精合属我,缘没敢叫唤。’对曰:‘不知。’遏又问:‘承前杀害人者在何处。’烂木曰:‘更无别物,只是金精。人福自薄,不合居之,遂丧逝。亦不曾杀伤耳。’至明,更无事。”最后,苏遏又听“烂木曰:‘君子倘能送某于昆明池中,自是不复挠吾人矣。’有德(苏遏后改之名)许之。明晨更掘丈余,得一铁瓮,开之,得紫金三十斤”。[6]

这两则故事的情节不仅相差无几,而且结局也基本相同。阿里·密斯里按照魔鬼的意愿释放了它,恢复了它的自由,从此大家相安无事。苏遏也答应了烂木精的请求,将它送往昆明湖,此后它也再不打扰人们。作为商人的阿里因为有了金子而有机会进入政界,最后当了宰相。作为书生的苏遏继续闭门苦读,7年后当了刺史。(www.xing528.com)

这类凶宅得金的故事在许多国家的民间文学中都有反映。令人遗憾的是这类故事的传播者或整理者出于对人生命运多变的不理解,往往将主人公偶然获得的财富,视为必然的所得,归结为冥冥里注定的为之所有的东西。这种宿命论只承认必然性而否认偶然性,将一些本来微不足道的偶然因素片面地夸大为必然性,是剥削阶级的社会伦理思想的一种反映。汉语的“宿命”一词来源于佛教典籍。“宿”指前生,“宿命”指人的今生命运是由前生所为的善恶来决定的。这种思想在阿拉伯和中国的作品中不断地被敷衍、重复是有它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和宗教基础的。

但是,这些意外的宝藏不是被那些为富不仁者所得,而是被那些不如意的商人、书生等普通人所得,明显具有理想化色彩,并表现出作者的同情和人道主义思想。至于得宝的那些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不怕死的勇敢精神、不怕鬼的唯物主义精神,不求来世的现世精神,至今仍然鼓舞着人们去积极进取,去争取更大的物质进步。这也是千百年来,这类题材的故事一直保留在民间文学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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