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卷4中的《朱德尔和两个哥哥的故事》叙述某商人的三个儿子在其活着时即已分家。他死后,老大、老二在挥霍尽钱财以后赖在老三家不走。弟弟朱德尔靠打鱼为生不足以养活老母和两个哥哥,窘困之中遇见一摩洛哥人。在他的指引下,弟弟朱德尔得到了能提供任何饮食的宝鞍袋和能达到任何目的的神戒指。他使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过上幸福生活,但两个哥哥却屡次陷害他,直至杀死了朱德尔。最终他们也受到惩罚。其故事有两个核心,一是兄弟分家有矛盾,二是善良的一方偶然得宝。在兄弟矛盾中主要表现善良勤劳的一方受欺凌,贪心狠毒的一方得实惠。而偶然得宝的主人公往往因为做好事而命中注定成为该获宝之人。这一类型的故事在中国书中也有不少。
唐代段成式(约803—863)《酉阳杂俎》续集《支诺皋上》有兄弟分家得宝的故事“旁㐌兄弟”。说新罗国有兄弟俩,分家不均,弟弟很有钱财,哥哥旁㐌却靠乞讨度日。旁㐌来向弟弟借蚕种和谷种,弟弟将种子蒸熟以后给他,结果生出一条“巨蚕”,是“蚕之王”,使“四方百里内蚕,飞集其家”。“谷唯一茎植焉,其穗长尺余,旁㐌常守之。忽为鸟所折,衔去。旁㐌逐之。……至夜半月明,见群小儿赤衣共戏。一小儿云:‘尔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儿露一金锥子,击石,酒与樽悉具。一曰:‘要食。’又击之,饼饵羹炙罗于石上。良久,饮食而散,以金锥插于石罅。旁㐌大喜,取其锥而还。所欲随击而办。”弟弟得知,也想得宝,照原样养一条蚕,“如常蚕”,种一谷,将熟时也被鸟衔走。弟随鸟入深山,群鬼以为他是偷金锥的贼,将其鼻拉成象鼻一般,他“惭恚而卒”。(www.xing528.com)
阿拉伯和中国此类民间故事的训诫意义在于表现出对人们的善恶道德观念。它们重在宣扬因果报应,褒扬真善美,贬抑假恶丑。它们从人类的善良天性出发,强调善恶有报,惩恶扬善,以达到劝善说教的教育目的。而从文化背景透视文学的角度分析,它又表现出矛盾性。当时的广大人民,尤其受到封建地租剥削和压榨的农民和广大城市贫民阶层,生活异常贫穷和艰辛。他们朝不保夕的经济地位,诱使着他们无时无刻地幻想着获得更多的财富,渴望自己有朝一日能突然变暴发迹。在文学作品里,他们的这种心态往往会超越现实的可能,演变为某种幻觉。由于分家而变得更加贫穷,又由于某种偶然的因素,意外地发现了财宝,就是这种心态和幻觉的反映。越是贫穷,文学作品中表现意外获得的财富就越多,越是对意外财富的追求,就越要有一种对传统道德的恪守态度,于是这二者杂糅一体,使人们有了一种审美意义上的训诫要求,一种精神安慰和满足,一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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