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的可比性,既是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一个关键问题,也是比较文学研究实践的一个关键环节。
从学科理论的层面讲,“将来自不同文化体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文本放在一起加以比较,其理由何在?’这个问题不从理论上阐释清楚,人们就会感到‘比较研究的虚妄,至少是误入歧途’,从而怀疑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合理性,比较文学的危机也就由此产生了。”[2]从研究实践的层面讲,可比性的把握,关涉到研究课题的价值、意义和研究深度。
比较文学的可比性是指:在跨文化的文学比较研究中研究对象间的同一关系。它是比较文学研究赖以存在的逻辑上的可能性,是比较文学研究对象的基本属性中最核心的,决定了文学现象与文学问题能否成为比较文学研究对象的关键,也决定研究成果的价值。简单地说,就是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用来比较的对象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比较文学研究的基础,是保证比较文学研究科学性的重要依据。
可比性一般应符合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对象之间应具有同一关系;这里的“同一关系”,在逻辑学中指对象之间外延相同内涵不相同的关系。客观存在的两个对象其外延不相同,只能限定在外延相同的范围内进行的比较,确定其同一的关系;2、应是对象之间具有的与文学相关的客观联系;3、是相对内在的联系而不是浮表的联系;4、在一次比较中,这种联系应该是始终明确、一致的。
确定这种研究对象同一关系的学理论据有二,即同源性和同类性。
例一:西方、日本的一些学者以西方文学史的分期比较中国史的分期,得出相应结论:
中国:先秦——秦汉魏南北朝——唐代古文运动——元杂剧和明清小说繁荣
这样的比较没有找到两者的可比性,其结论没有反映文学发展的客观实际,缺乏科学的意义。
例二:鲁迅、高尔基、普列姆昌德三名20世纪著名作家都在1936年逝世。由此作为可比性,将三位作家做出比较。这样的比较非常表面,难以比出本质的东西,无助于对文学规律和民族文学特色的认识。(www.xing528.com)
若换一个角度,三位作家都是社会责任感很强的作家,生活在相同的时代,以此作为可比性。联系各自所处的民族文化语境、生活经历,比较他们创作中社会责任感的同和异,探寻背后的文化内涵和各自的人格个性,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比较文学文论文。
例三:《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和莎剧中的福斯塔夫都很胖,外形滑稽可笑,作品中也作为喜剧角色,产生许多笑料。这两个形象能否比,关键看取什么角度,能否找到“可比性”。
方平先生曾将《红楼梦》里的王熙凤与福斯塔夫进行比较。这比猪八戒与福斯塔夫差别更大:一个是俊俏漂亮的中国少奶奶,一个是肥得流油的英国破落贵族。但方平先生从人类审美创造的特殊形态,将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这一特定角度,把中、西文学中两个著名艺术形象联在一起加以比较,探寻中、西审美文化的共相;同时也从两个具体形象的艺术表现,分析共相中的特殊性,显示中、西审美文化的差异。[3]
由此可见,准确把握可比性,是决定比较文学研究的科学性和价值的关键。
为什么一些具有相似性的文学现象不具可比性,而一些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现象在一个特定角度下却具备了可比性呢?
这与“比较”这种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或者说方法有关。比较是人们认识事物、研究对象的重要方法。要把握对象的属性、特点,只有把握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但是,将两种事物(两个对象)进行比较,是有一定局限的。因为它只是将所比对象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来相比,而暂时有条件地撇开了其他的方面。所以比较的结果只有事物整体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比较,或者只是某种属性的程度上的相互比较。如果将这种比较的结果绝对化,乃至以偏概全,就容易产生片面性。由于比较思维的这种局限,因而运用时,要更多地注意事物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尽量对事物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比较。从“比较文学”的角度讲,就是注重比较研究的“汇通性”。
比较文学与思维方式的发展关系密切。顾名思义,没有比较就无所谓比较文学。“比较是表述文学发展、评论作家作品不可避免的方法,我们在评论作家、叙述历史时,总是有意无意进行比较,我们应当提倡有意识的、系统的、科学的比较。”[4]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能发展,比较能提高分析能力、开阔视野,使文学研究含英咀华,并抉剔出真谛。季羡林先生指出:“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我们只了解观察一种事物,我们的视野就受到限制,思路就容易僵化。只有把或多或少有某些类似之处或某些联系的事物摆在一起,加以观察,加以对比,我们才能发现各个事物的优缺点,对我们自己比较熟悉的事物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5]这就是伴随着比较思维而产生的比较方法,对比即是比较。具有苏联比较文学先驱称誉的日尔蒙斯基也曾指出:“比较,也就是判明历史现象之间异同以及对它们做出历史的解释,我认为,这是任何历史研究的必要因素。比较并不取消所研究现象(个人的、民族的、历史的)的特性;相反,只有借助于比较,也就是判明异同,才能正确判明其特性之所在。……而科学研究的道路则是从指出异同的简单对比向着对这些异同做出历史解释的方向发展。”[6]
实际上,比较法在文学研究中被认识与实践的过程,就是比较文学研究发展的历史,它与比较思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这种联系与规律在比较文学界论及者不多,这也是比较文学界迄今理论不够清楚,并时有危机的原因之一。探求比较方法、思维方式之间的关联,不仅能追溯到比较文学学科史的历史渊源,而且能发现比较文学可比性形成的轨迹及其在实际研究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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