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IP)保护交易平台总量持续上升,交易标的类型也进一步丰富,由传统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扩大至几乎全部种类的专利(IP),但由于知识产权成交量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储备巨大数量的交易平台成交数量、服务水平也相对受限。且某些平台的业务完成比例较低,严重依赖与其有利益相关活动组织的活跃程度,成交常聚集于部分重要企业、重点领域。对目前知识产权运营的问题初步总结如下:
从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层面而言,虽然出台了知识产权运营有关的实施方案或者管理办法,但是大多只能作为指导性文件,在实际的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如果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或者深入推广运营还需要更完善的官方指导意见。市场化过程必须“两只手”结合才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基础指导维度,在知识产权运营主体的法律法规、客体的法律法规和过程的法律法规上建设还有待完善。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专利)运营基础政策重点重视专利权导航技术,但缺少专利权风险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政策。当前专利权运营基础政策重点是专利权导航技术政策法规、质量管控政策措施和价格评估管理的政策措施,但缺少知识产权(专利)企业风险管理支持政策和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政策措施。专利权导航技术政策法规并不能提供所分析研究的最少信息内容,所提供的那些分析方法研究报告大多都是方向性的办法,而且许多专利权导航技术分析研究报告对公司研究、技术开发、行业投融资、园区发展和行业发展计划制订都不能提供相应的指导作用。申报质量和代理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是导致当前知识产权(专利)服务质量不够理想的主要因素。知识产权(专利)成果管理总体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奖励等政策也始终未能彻底理顺。由于目前将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生产经营组织等分开,所以其价格评定方式还不是很科学,因此知识产权(专利)价格评价政策也呈现出单一化特点。目前,国家还缺乏对有助于防止风险的知识产权运营交叉许可、专利权组合和专利池建立的扶持政策。目前国家技术规划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政策仍只强调考核知识产权产出成果的数量,关于产品质量和商业化指标的深度设计目前还稍显粗糙。
知识产权运营主体扶持优惠政策重点针对中介机构,缺少对其他经营组织的扶持。当前没有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设立内部专利管理经营组织的财政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目前,对专利转让许可收入减免营业税,但必须到省级相关科技管理行政部门审批。没有完善的评价方法运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主知识产权上,相关运营机构还存在印花税负担过大的困境,过重的税款会压制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的活力。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运营方式选择上,很大一部分比例采用外部中介机构管理模式,但并未把专利管理、科技转化职责与融资职能合而为一。专利运营过程政策缺少对专利执行的保障,缺少针对知识产权运营组织的扶持。当前专利运营优惠政策大多聚焦在转让许可上,专利质押贷款政策设计不够,缺少对专利融资与知识产权自行实现和协同执行的扶持政策措施。由于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行业规模始终不足,经济压力与风险被地方政府负担,保障工作模式也面临着投入融资门槛过高的困难,落地实行难度不小。在税收政策落实上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地区虽然有对专利权商业化的财政资助扶持政策,但普遍没有对专利权质量和著作权与商品关联认证的规范。由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和标准之间并未形成实质性关系,企业不能根据技术规范建立专利池,而目前的闪联、AVS等标准专利池多数运作很艰难,不但使得企业必须缴纳大批许可费,而且无法培养一个千亿、万亿级别的拥有巨大控制力的战略性创新型产业。在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专利仍然是占据核心地位的政策支持对象,诸如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则稍显关注度不足。在市场化过程中,虽然著作权、地理标志等也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具体实施中存在评估、抵押、融资等一系列事宜,每个过程的支持力度普遍偏弱,不利于商业化开发。而且已有的知识产权机构集体管理也存在着相应的垄断性,按劳取酬还是按资分配之间有着未能调和的矛盾,难以达到双方甚至三方都满意的结果。管理体系与执行系统配合度不高,使得企业无法高效地融合专利权、地理商标管理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行业发展滞后。
在知识产权经营过程中,政府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要素,对其他要素和要素组合保障不够。管理知识产权经营的政府机构大多是针对技术创新要素制定扶持政策,较少顾及专利经营不可或缺的资金、人才和管理要求。目前,中国知识产权运营的财政支持途径还不够广,各界投资专利权的活动积极性还不够高涨。国家政府的资金除股权融资和直接投入之外,没有后补贴和母基金私募投融资扶持方式。知识产权工业园区体系还不够健全,没有发明专利创新培训基地、发明专利紧密型工业综合园区和发明专利创新经济示范性工业园区。发明专利工业化基地建设没有抓手,有些还和技术部门建设项目重叠。在全面创新改革实验中,改革实验范围比较狭窄,没有知识产权的相关财税政策试验。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支持,缺乏对其他资金来源的创收意识。由于没有对所有重要专利事项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的规定,不利于公司提高专利创新与使用创新能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规定要求过高。实际中,担保企业(担保人)所缴纳的担保费或保险费、产权质押贷款咨询费、评估费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政府担保的保险优惠政策,不但未能克服企业投保意愿低下的问题,而且导致了政府负向激励问题。国家在十多年前废止了自主创新的中国政府购买知识产权的四个政策措施后,便一直未有再出台对知识产权及其商品的政府购买政策。
【注释】
[1]谢惠加.知识产权法[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
[2]谢旭辉,郑自群.技术转移就这么干[M].北京:编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
[3]郝国胜,刘德飞.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核心问题思辨[J].河南科技,2020(3):5.
[4]国家知识产权局 讲座课件 2016年第3期: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介绍(cnipa.gov.cn)
[5]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文件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手册(第一版)(cnipa.gov.cn)
[6]傅文园.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展中若干问题探析[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73-77.
[7]宋河发.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政策体系建设与运营政策发展研究[J].知识产权,2018(6):75-81.
[8]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回顾,http://www.cnipa.gov.cn/art/2021/3/16/art_53_157785.html.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www.gov.cn).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www.gov.cn).
[11]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
[12]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13]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www.xing528.com)
[1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www.gov.cn).
[16]“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
[17]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
[18]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_网易订阅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2DQJNUQ0518KCLG.html.
[19]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 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yn.gov.cn).
[20]徐瑾,江畅,徐弢,等.中国文化发展报告(2021).
[21]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地实践 苏州:知识产权运营提供发展新动能(cnipa.gov.cn).
[22]佚名.苏州: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J].中国经贸,2020(15):2.
[23]苏州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协会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suzhou.gov.cn).
[24]北京海淀:多措并举开展知识产权运营(nipso.cn).
[25]关于《海淀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bjhd.gov.cn).
[26]最新通报 ! 南京这项工作位居全国首位|知识产权|专利|运营|金融_网易订阅(163.com).
[27]浦东新区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创造10项全国第一(liangjiang.gov.cn).
[28]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打造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标杆(shobserver.com).
[29]广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大盘点!已形成全链条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体系_读特新闻客户端(dutenews.com).
[30]重庆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中国质量新闻网(cq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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