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恃”,就是夺占敌人所依恃的要地或者所占有的优势,达到击敌要害或者调动敌人的目的。《孙子·九地篇》中说:“敢问:敌众整而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曹操注曰:“夺其所恃之利。”“所爱”就是“所恃之利”。孙膑说:“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捲,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112]“批亢”也是一种“夺恃”。孙膑“围魏救赵”的著名战例用的就是这一战法。
许洞《虎钤经·夺恃》探讨的就是“夺恃”问题。文中指出敌人所恃的四种情形:“敌之为梗,或以强,或以隘,或以勇,或以缓之谓也。”对这四种敌人“所恃之利”,应以不同方法夺之:
夺强以气,夺隘以动,夺勇以威,夺缓以诱。夫敌以力有余而加于人,我则以缓伺其力衰而乘之,此夺气者也。敌以险地壁守,或盈隘而阵,我虽士民丰逸,不可以强取。守者以利畅其心,否则以动则攻之;阵者以势逼其敌,否则俟动,随而冲之,此夺隘者也。关塞营垒,糗粮所扼,预于要路伏兵绝之,必力夺其辎重,敌可使饥,此夺缓者也。人逸马良,恃强轻战,可据隘设伏,示弱以诱,此夺勇者也。(www.xing528.com)
也就是说,敌人势强,当避其锐气,待其力衰而乘之;敌人据险,不可强取,当以利动之,以势逼之,伺机进攻;敌人利在持久,当以伏兵绝其粮道,夺其辎重;敌人强勇,当据隘设伏,示弱诱敌。许洞又说:“不知四夺,不足以语奇也。兵术万途,不可专一,先能夺其所恃,则彼力衰半矣。”在这里,“夺恃之法”已经不局限于对待众整之敌,而是“出奇”的重要方式,上升为作战指导的重要原则。
《孙子》曰:“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攻其所必救”,就是进攻敌人的要害且空虚之处,是“批亢捣虚”,也是“夺恃”。辛弃疾在《美芹十论》中说:“不恃敌之不敢攻,而恃吾能攻彼之所必救也。”(《守淮》)他据以提出守淮战略,运用的正是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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