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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寡敌众,斩获胜利:利用战机出奇制胜的关键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以众胜寡是常态,而以寡胜众则是非常之事。宋人分析历代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总结出了“以寡胜众”的诸多条件和作战原则。兵力的众寡并不代表力量的强弱,如果敌众我寡,而我方战斗力较强或者处于有利态势,完全可能以寡胜众。从这些论述中,可见清楚地看出,施子美认为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关键在于利用战机、出奇制胜。从《孙子》本意来看,“以寡击众”和“以众击寡”是辩证统一的,其转换条件在于如何“示形动敌”。

以寡敌众,斩获胜利:利用战机出奇制胜的关键

“众寡”也是中国古代兵学的重要范畴孙子在《谋攻篇》中说,“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当己方兵力处于优势或者与敌方势均力敌之时,可以进攻或对战。而如果“敌众我寡”,“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地形篇》中又说:“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由此可见,以众胜寡是常态,而以寡胜众则是非常之事。

如前所述,“众寡”与“分合”是密切相关的两对范畴。《孙子》曰:“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虚实篇》)也就是说,众寡不是静态的兵力多少,而是通过调动敌人形成“我专敌分”的相对优势,进而“以众击寡”,取得胜利。银雀山汉简本《孙子》与此处文字有异,作“我寡而敌众;能以寡击[众]”,其中“众”“寡”两字与传本互倒,结合下文“以吾度之,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于胜哉”“敌虽众,可使无斗”诸语来看,《孙子》之意显然是在局部兵力对比上造成“以众击寡”之势,从而在总体上“以寡胜众”,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宋人分析历代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总结出了“以寡胜众”的诸多条件和作战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力量的强弱和态势的优劣。兵力的众寡并不代表力量的强弱,如果敌众我寡,而我方战斗力较强或者处于有利态势,完全可能以寡胜众。宋代《孙子》注家在解《谋攻篇》“少则能逃之”句时,大都补充了“以少可以胜多”之意。王皙认为,“或兵少而有以胜者,盖将优卒强耳”。张预则指出,“少则能逃之”的前提是“将智勇等”“兵利钝均”,“若我治彼乱,我奋彼怠,则敌虽众,亦可以合战”。他又举例说:“若吴起以五百乘破秦五十万众谢玄以八千卒败苻坚一百万,岂须逃之乎?”

其二,乘机出奇,谋略制胜。何氏解“少则能逃之”曰,“兵少固壁,观变潜形,见可则进”,就是说,兵少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逃,若有可乘之机,便可主动出击。施子美注《孙子》“十围五攻”句说:“势可以治敌,则胜之以其势;不可以制敌,则胜之以其机。”意思是说,兵力较敌人多出十倍、五倍、一倍,可以凭借力量优势,以势胜敌;而兵力与敌人相当、较敌人少,或是实力悬殊,就要善于创造和利用战机。他又说:“少则彼众我寡,势不相敌,……则匿形藏迹,为奇设伏,而后可以胜之。”“匿形藏迹”并不是被动地逃跑,而是要隐蔽行踪,设伏用奇,争取胜利。他解“小敌之坚,大敌之擒”说:“寡不可以敌众,固也,而寡有时而可以敌众;弱不可以敌强,固也,然弱有时而可以敌强。是不可以常势论,必有谋之足以胜敌也。”从这些论述中,可见清楚地看出,施子美认为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关键在于利用战机、出奇制胜。

武经总要》之说也很有代表性,它对“以寡击众”之法进行总结,指出“夫以寡击众,利在于出奇也”,并将历代“兵家旧说”归结为三法:“一曰要之于险,二曰以整击乱,三曰以日之暮。将能明此者,则可以一击十,以千击万,虽敌人甚众,则其势易覆。”每种方法之下又分别列出若干不同情形。要之,在于利用便利条件出奇制胜。(《前集》卷三,《以寡击众》)

欧阳修也曾论及兵员的“众寡”问题,他说:“攻人以谋不以力,用兵斗智不斗多。”他举了昆阳之战、淝水之战等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来说明“前代用兵之人,多者常败,少者常胜”,认为“兵不在多,能以计取尔。故善用兵者,以少而为多;不善用者,虽多而愈少也”。[108]欧阳修所谓“多者常败,少者常胜”,并非战争史的普遍规律,但他强调智谋“以少胜多”的作用,并借以反对仁宗时期不断增兵的做法,是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的。(www.xing528.com)

其三,坚强的战斗意志。何去非认为,军队的战斗意志是影响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他说:“师不必众也,而效命者克;士无皆勇也,而致死者胜。”他又进一步指出,寡弱的一方易于造成“人人自致其死”的态势,而强大的一方反而难以做到人人效命。这是因为,“弱则思奋,而强则易懈”,乘其奋发之气而击懈怠之敌,则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109]

其四,示形动敌。从《孙子》本意来看,“以寡击众”和“以众击寡”是辩证统一的,其转换条件在于如何“示形动敌”。《百战奇法》的解释正是从理解《孙子》本意出发的。它认为,“示形”可以造成众寡的相互转化,由“以寡击众”变为“以众击寡”:“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形战》)这一解释可谓深得《孙子》之意,阐明了《孙子》对于众寡的辩证认识。

辛弃疾的观点与《百战奇法》类同,也是从《孙子》“形人”“专分”等思想出发,总结出以弱胜强之法。他说:“故凡强大之所以见败于小弱者,强大者分而小弱者专也。知分之与专,则吾之所与战者寡矣,所与战者寡,则吾之所以胜者必也。故曰:‘备前则后寡,备左则右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又曰:‘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又曰:‘形之所在,敌必从之。’”[110]

总而言之,宋代学者从总结历代战争经验出发,对众寡、强弱等问题做了深入而辩证的讨论,得出了一些具有普遍规律性的认识,不但深化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使古代兵学“以弱胜强”命题的内涵更加全面、理性,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尽管有人着重于“以寡击众”,但也有人坚持认为,这并非常法,还是应该遵守“十围五攻”的基本原则。如陈造认为:“兵法之常道,十围五攻,敌则战,少则逃尔。又曰:‘小敌之坚,大敌之擒。’如谢玄以至少之兵取胜劲敌,此古今幸胜,不可举以为法。”[111]《将鉴论断》虽然也认为“十围五攻,用兵之常法;以寡覆众,为将之奇功”(卷五,《张辽》),但仍一再强调,“善用兵者,必先料敌之强弱。强则避之,所以挫其锐也;弱则取之,所以乘其弊也。挫其锐而乘其弊,然后可以收其全胜之功。小而用于一阵,大而用于天下,莫不尽然”(卷二,《韩信》);“夫寡不可敌众,天下之常理”(卷二,《李陵》);“以弱敌强,如周瑜之于曹操,谢玄之于苻坚,是皆迫于不得已而斗,非兵家之常法也”(卷二,《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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