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以上六家现存宋代兵书注的考述,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注作都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而当它们会归为一个整体的时候,又反映出了宋代兵书注作的总体成就和特点。
其一,注释方法、体裁不断完善,推进了兵书注释学的发展。在注释方法上,北宋注家或重训诂,或主通解,或多引例,各有侧重,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的张预,已经表现出了综合运用各种训诂手段、整体把握兵书思想的特点,在援引战例方面也达到了高潮。南宋时期,这一趋势继续发展,最终形成了以义疏为主,融汇各种注释方法于一体的《施氏七书讲义》。在注释体裁上,除了传统的单注本,南宋出现了《十一家注孙子》这样的大型集注本。郑友贤《十家注孙子遗说》引入了“或问体”,对《孙子》的重点问题做深入讨论,施子美《施氏七书讲义》则顺应武学、武举的需要,成为讲义体的开山之作。南宋陈直中《孙子发微》、王自中《孙子新略》及王彦《武经龟鉴》等书虽然今世无存,但从书名及一些序文的情况看,也当对传统“因句为解”的注释方式有所突破。这些新的注释体裁的出现使兵书注释学趋于丰富和完善。
其二,保存了重要的校勘资料。文献注释往往与版本、校勘相互依存,宋人兵书注作中保存了一些重要的校勘资料,不但有辑者的校语、注家的校语,注文中也反映出诸家底本间的差异。这些资料在“武经七书”成为定本、其他版本渐次消亡的情况下,显得尤为可贵,成为后世校理和研究兵书的重要依据。
其三,综合清理了前人的注释成果。宋代各注家均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吸取了前代注家的成果,并对其进行辩证。如《十一家注孙子》中,梅尧臣注同于曹操注者五处,援引、申辩者三处,其他暗引曹注或与之类同者更多,与杜牧注、陈皞注、孟氏注同者亦有多处。王皙注对曹注的援引、赞同、引申、评论乃至辩驳之处更是多达四十余处。何氏注虽少,但称所见注“十余家”,当在注释中也融入了一些他家之说。张预对于曹操、杜牧注相左之处多是曹而非杜,且以“或曰”方式引他人注说达二十四条。郑友贤《十家注孙子遗说》在“十家注”的基础上成篇,不但对诸家注予以补遗,而且对其不当之处加以辩证。此外,《施氏七书讲义》对曹操、杜牧、五代张昭诸注都有较多的援引。
宋代注家对前人注释的综合清理使兵书注释之学形成了一个有继承、有发展,绵延不绝的传统,也使有关兵书文本歧异以及重要理论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推进了兵学理论的发展。不仅如此,诸注家所称引的若干旧注,如张预所引“或曰”,施子美所引张昭注,后世已佚,诸注客观上起到了保存文献史料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宋代兵书注家虽然以前人注释为基础,但是,与儒学经典的注释传统相比,却显示出明显的差异。儒学经典的注释到唐宋时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注家不但解经典原文,也解汉人之注,并形成了“疏不破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原文以至汉人之注,都只能接着说,顺着说,即便有不同意见,也要委婉地表达。这固然反映出对原典及古注的尊重,但拘泥太过,也严重影响了学术的创新和发展。兵书注释则不然,并未形成“疏不破注”的传统。曹操是《孙子》的最早注家,又兼有大军事家的身份,他的注自然受到后世的高度重视。从诸家注的情况来看,他们大多以曹注为宗,有的还兼解原文和曹注,但是,并未出现“惟曹注是从”的情况,王皙、郑友贤等甚至多处予以辩难。这种不主一说、不定一尊的注释风格对于兵学理论的发展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宋代诸家兵书注作的共性特点也很突出。
其一,文字精练、晓畅。(www.xing528.com)
梅尧臣注《孙子》文字简练、对仗工整,固然是宋代兵书注家中的佼佼者,其他注家虽较梅氏略显逊色,但也同样表现出文字精练、晓畅的特点。如王皙解《孙子·势篇》“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句:“石不能自转,因山之势而不可遏也;战不能妄胜,因兵之势而不可支也。”何氏解“虚实”,有“攻守之变,出于虚实之法。或藏九地之下,以喻吾之守;或动九天之上,以比吾之攻。灭迹而不可见,韬声而不可闻。若从地出天下,倏出间入,星耀鬼行,入乎无间之域,旋乎九泉之渊”之语,可谓文采斐然。张预解《孙子·计篇》“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句:“凡用兵,贵先知地形。知远近,则能为迂直之计;知险易,则能审步骑之利;知广狭,则能度众寡之用;知死生,则能识战散之势也。”不惟释义简洁,句式也十分整齐。其他如郑友贤注阐发微旨,议论横生;施子美注通俗易懂、明白晓畅,也都表现出较高的语言功力。
其二,战例的引用达于鼎盛。
战争理论是抽象的、概括的,战例是过去的战争,是具体的、多样的,以丰富的战例诠释兵书,有助于将抽象的战争原理形象化、通俗化,达到“简而易习、明而易晓”[87]的效果。因此,援引战例很早就成为兵书注释的一个基本方法。唐代注家李筌、杜牧、陈皞等都很注意对战例的援引,尤以杜牧为突出。宋代注家中,初期的梅尧臣并不注重引用战例,这大约与梅氏之学以诗文见长有关。但是,从王皙到何氏到张预再到施子美,战例成为兵书注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张预、施子美之注,不但所引战例为数众多,而且简要贴切,将援引战例之法推向了高潮。援引战例之所以在宋代兵书注中达于鼎盛,一方面是因为《通典》《武经总要》等已经对各种战法、战例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便于注家参验,何氏注就主要凭借了这些资料;另一方面是因为武学和武举的发展,对于武学授课和武举子研习而言,战例是诠释军事思想的主要方法,这在客观上刺激了武学教材中战例的运用,《施氏七书讲义》就是一个明证。从注家个人来讲,张预花数年之功撰成《十七史百将传》,并将这些研究成果用于《孙子》注,也成就了宋代《孙子》注引例的高潮。
其三,内容诠解上“以儒解兵”。
宋代兵书注家都对兵学有浓厚兴趣,并有一定研究,因此,他们对传统兵学的接受程度远较正统儒家为高,但是,从根本上说,他们大都是“为儒者流,谈兵家事”,在注释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儒解兵”,表现出明显的儒家倾向。如,对《孙子·计篇》“道”的解释,王皙认为“道”就是《孟子》所说的“人和”,谓“主有道”,则能“得民心”,张预以“道”为“恩信道义”,施子美则认为“道”当解为“德化”。又如,对于《孙子》“兵者,诡道也”的解释,王皙注为“诡者,所以求胜敌,御众必以信也”,张预注曰“用兵虽本于仁义,然其取胜必在诡诈”。他们虽然承认“诡道”在战争中的作用,同时又不忘强调“仁义”“信”的重要性。在这些注释之中,宋代注家以儒学思想阐释或修正兵家思想,对于儒学与兵学的深度融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的说来,宋代注家在兵书注释方面取得了较高的成就,也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形成了中国古代兵书注释学的一个高峰。但是,诸家注释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错误。例如,《孙子·火攻篇》“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句,本义是讲“慎战”,意为人的喜怒可以互相转换,但以一己之怒造成的人员的伤亡、国家的覆灭却是无可挽回的,王皙却解为“喜怒无常,则威信去矣”,殊为不得要领。又如,《孙子·军争篇》末“此用兵之法也”,本为总结之语,郑友贤却据一个错误的版本,认为是“此用兵之法妙”,并讲出一套“微言大义”来,实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宋代兵书注“以儒解兵”、注重引例等特点也产生了一些副作用。首先,儒家立场对兵书文义的确切诠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例如,《孙子·军争篇》“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句,王皙解“诈”为“以迂为直,以患为利”,解“利”为“诱之”,并未将“诈”“利”等《孙子》的核心思想置于应有的位置,其根本原因还是其儒家思想在作怪。其次,引例的方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张预解《孙子·谋攻篇》“拔人之城而非攻也”一句,列举了两种情况:一种是“或攻其所必救,使敌弃城而来援,则设伏取之”,以“耿弇攻临淄而克西安、胁巨里而斩费邑”为例证;另一种是“或外绝其强援,以久持之,坐俟其毙”,以“楚师筑室反耕以服宋”为例。这些引例固然都是“拔人之城而非攻”的具体方式,但是,将《孙子》思想简单归纳为几类战例,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孙子》的理论性、思辨性,无法体现其军事理论的深度和广度。诚如郑友贤所说,“十家之注出,而愈见十三篇之法如五声五色之变,惟详其耳目之所闻见,而不能悉其所以为变之妙”。长于引证,短于阐发,是宋代兵学注家的主要缺憾,也是古代兵书注作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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