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老君山(下称老君山)经营方改制以后,该地利用多种宣传、促销手段,将其旅游市场展开。并由此获得多项殊荣: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核心园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2012年“五一”前夕,老君山李姓游客免门票的举措让其置身于舆论的旋涡之中,饱受质疑。
2012年4月28日,老君山景区正式挂牌为5A级景区(由4A升级),同时推出“中外李姓游客进入景区可免门票”的新规定。[77]李姓游客凭有效证件可在2012年全年免费进入景区。此外,景区还推出其他游客“凭高铁票、五星级酒店住宿发票等凭证享受门票五折优惠”的措施。一周内,便有两三百名李姓游客光顾了景区。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君山是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归隐修炼悟道的地方,因此目前重点推出李姓游客免门票的优惠。”但是,有网友却认为这是一种姓氏歧视和文化歧视,是对公共资源的随意处理以及对公众权益的肆意侵犯。风景名胜区的属性只能是公共旅游资源,管理者只拥有管理的责任却没有处置的权力。[78]据《大河报》统计,网友“洛阳平常人”于2012年5月7日在洛阳信息港转帖《老君山李姓免票是混账逻辑》一文,截至15日16时,该帖被点击1987次,回复74人(次)。这些帖子的主要观点有:有违公平原则;[79]有违《价格法》禁止价格歧视之嫌;违反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4月29日)的调价程序;越权设定特殊群体;带坏行业风气,以后景区成了“家天下”的地盘。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李安民律师则认为:对特定游客群自降门票或免门票不违法。因为:对部分游客免票或半价优惠不属于价格调整听证程序调整的范畴,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价格法》第11条);对特定群体优惠不属于越权设定法律意义上的特殊群体,事属景区的经营自主权。[80](www.xing528.com)
李姓游客免门票行为是不是一种不公平、歧视的行为与该行为是否属于景区的经营权的问题,是一体两面。李律师认为:景区根据自身情况,扩大减免门票对象,增加游客量,是经营自主权。如果属于经营权范畴,那就不存在没有遵守公平原则的问题。李律师的结论可能是从“行为主体是企业”这一角度出发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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