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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行政:打破管制模式的变革方向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国家任务的不断扩张和政府失灵,为了提高管制效率,传统的命令式管制模式渐为合作管理模式所取代。在合作国家中,管制模式的改变不再拘泥于国家的中心地位,而是去考虑如何利用或搭配这些不同的任务实现逻辑,从而实现所谓的分散的脉络管制或工具化的社会自我规制。或者,简单地说,乃是从高权的管制模式转变为合作的管制模式。

合作行政:打破管制模式的变革方向

这种法的合作精神也引发了国家管制模式的变革。由于国家任务的不断扩张和政府失灵,为了提高管制效率,传统的命令式管制模式渐为合作管理模式所取代。在合作国家,从任务主体的角度来看,不再强调国家之中心地位,而毋宁是分散的、多中心的任务实现结构。对主体的反省也不限于国家方面,也包括私人方面与第三部门。[119]透过对任务主体的反省也可以发现,在此涉及的重点其实不是任务之主体,而是不同之任务实现逻辑。在合作国家中,管制模式的改变不再拘泥于国家的中心地位,而是去考虑如何利用或搭配这些不同的任务实现逻辑,从而实现所谓的分散的脉络管制或工具化的社会自我规制。或者,简单地说,乃是从高权的管制模式转变为合作的管制模式。[7]我国台湾学者詹镇荣就认为,现代瘦身国理念并非仅以国家自行单方面独自地删减行政任务,而是更进一步与合作国理念相结合,期借由私人与社会力量之参与,公私协力的实践特定之公共目的,并同时避免强制性法规范管制成效不彰之危机。[120]

在美国,在国家与社会合作理念的指导下,为了避免纵向命令型的管制和正式的行政法律程序的局限,人们已经发展出解决创新性管制问题的各种形式的弹性机构—利益相关人网络。管制机构不是试图单方面地对受管制者发号施令,而是总结出一些策略来吸引各种政府和非政府的人员来参加管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例如,在产业界、公共利益团体和州或地方政府代表之间进行在管制机构监督下的管制协商,从而在正式的行政法规章制定程序之外就新的行政机关规章达成共识;有关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家政服务和管理医疗看护等方面进行合作安排;联邦自然资源管理局、私人土地所有者、开发商、州和地方政府根据处罚严厉的濒危物种保护法的规定,对制定有关地区性栖息地保护计划所进行的协商等。[121](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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