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产品质量法有广义、狭义之分。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1.产品质量立法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就狭义而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就广义而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2018年进行了多部法律法规的修订,都属于产品质量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 (www.xing528.com)
2.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为:第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第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是一种在商品交易关系中发生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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