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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概念与特征详解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时效经过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法律关系产生影响,故时效为法律事实的一种。时效的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左右,所以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所以时效期间属法定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诉讼时效:概念与特征详解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我国立法没有规定适用于物权法领域的取得时效,《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都属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有二:其一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故民法有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权利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请求权时,将获得因罹于时效而给其带来的不利益;其二,法律的价值之一在于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法律不能容忍权利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所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故以时效制度来加以制约。秩序意味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一定事实状态经过较长期间的持续,必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社会信赖,从而成为社会成员作出决策所依据的条件之一,因而该事实状态所代表的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时效经过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法律关系产生影响,故时效为法律事实的一种。时效的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左右,所以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www.xing528.com)

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所以时效期间属法定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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