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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内容优化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三)证券业监管法律体系依据《证券法》第179条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四)保险业监管法律体系中国保监会依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保险业监管法律体系构成包括,以《保险法》为代表的法律,以《农业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当前,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在表现行形式上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各级层次;在监管领域上,涵盖了从金融机构的监管到金融市场的监管,从金融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到退出的监管,从实体到程序的监管,涵盖了中国现有金融市场的各类业务领域,如货币市场业务、外汇市场业务、债券市场业务、股票市场业务、金融担保业务、信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信托与租赁业务、期货业务、金融期货业务、保险业务等,也涵盖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与投资基金、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信托、资产管理、融资担保、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类金融机构,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一)中国人民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规定,它除了金融宏观调控、为政府与金融机构服务职能外,还承担部分金融监管职能,具体如下:执行有关储蓄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鉴于以上监管职能,中国人民银行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法律规范依据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票据法》等为代表的法律,以《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等为代表的行政法规,以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为代表的规章,他们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一同构成了中国人民银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实体与程序法律体系。

(二)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我国银监会(现银保监会)依据国务院授权,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监管。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修正)和《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等为代表的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存款保险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修)等为代表的行政法规和以《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等为代表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刑法》等法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运营和退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条件及程序和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犯罪行为进行规制,共同构成了对我国银监会监管下的行业的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和市场退出监管的法律体系。

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之外,作为对正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适用等,尚有其他规范性文件,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www.xing528.com)

(三)证券业监管法律体系

依据《证券法》第179条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我国纳入证券业监管的行业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风险投资、期货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为代表的法律,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16年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等为代表的行政法规和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15年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为代表的部门规章,以及《企业破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构成我国证券行业准入、运营和退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程序规定。

除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证券业的发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外资股、信息披露、市场交易、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基金、期货等相关业务领域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

(四)保险业监管法律体系

中国保监会(现银保监会)依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保险业监管法律体系构成包括,以《保险法》为代表的法律,以《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等为代表的行政法规,以《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等为代表的规章,与《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构成我国保险行业准入、运营和退出监管的法律体系。

在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中,同样存在大量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涉及保险业的各方面,包括机构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资金运用、财务会计、统计与信息化、中介和稽查等,具体如《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制度》《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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