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风险及其管理
1.信用风险的定义及识别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信用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指标范围内,使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最大化。
对大多数商业银行来说,虽然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但信用风险不仅存在于传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表内业务中,也存在于信用担保、贷款承诺及衍生产品交易等表外业务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银行同业业务和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快速扩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ounterparty Credit Risk)逐步成为大型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表明,场外衍生品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会使金融机构大幅亏损甚至倒闭。2010年11月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中重点改进了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监管,规定银行在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时,需要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提储备资本,计提的基础是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16年中国银监会起草了《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提的度量方法。
银行降低信用风险的措施包括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适当的信用额度控管、征提担保品、要求补偿性存款、适当的信用配给、贷款后的追踪与查核等手段。2009年至2010年,中国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又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监管框架,形成了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银行的信用风险控制包括全流程管理(审贷分离、贷款三查、信贷审批)、受托支付管理、限额管理、贷款测算、期限管理、还款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缓释等方面。
2.信用风险的计量
在信用风险计量中最重要的是估计违约概率(Probality of Default,PD)和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二者的乘积就是预期损失。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巴塞尔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使用基于内部评级的方法(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IRB)来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EAD),并据此计算信用风险监管资本。
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重要作用在于量化哪些风险因子重要以及相对重要性,其作用具体识别出高风险贷款者、改进违约风险定价、计算出未来预期贷款损失需要的准备金等。信用风险计量包括单项资产的信用风险计量和组合资产的信用风险计量两类方法。信用风险计量主要模型有信用评分模型(Credit Score Models)以及以金融市场数据为基础的信用风险模型(主要应用于对企业贷款及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其中信用评分模型(Credit Score Models)将多维信用风险因子加总为代表违约可能性的单一信用评分,信用风险因子既包括市场利率和经济周期等市场因子,也包括借款人声誉、担保物、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等借款人特征和债项特征等风险因子,其典型模型是Altman的Z值法。但因子模型仅区分违约还是不违约两种情形,忽略了难以量化的因子(如借款人声誉、长期借贷关系、商业周期)。以金融市场数据为基础的信用风险模型包括Value at Risk(VaR)模型、期权模型(KMV模型)、RAROC模型、瑞士信贷银行cridetrisk+、死亡率模型(Mortality Rate)等。
3.贷款风险分类
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2007年7月,中国银监会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它们的定义分别如下: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是指尽管贷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对贷款进行分类应考虑以下七大因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实践中贷款五级分类存在一定的主观性,银行出于不良贷款率监管指标的考核有动机将次级类贷款划分为关注类贷款,从而降低不良贷款率指标,所以分析银行的贷款质量时往往综合参考不良贷款率和关注类贷款比率指标。
图9-13 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关注类贷款比率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数据经整理所得。
(二)利率风险的管理
1.利率风险的定义及来源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利率风险日益成为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由于影响利率变动的因素很多,利率变动难以预测,而且单个金融机构无论是资金的供给者还是需求者(金融机构同时身兼二职),往往都是价格接受者,都不能决定市场利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就被称为利率风险(Interest Rate Risk,IRR)。
一般所指的利率风险是指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所谓银行账户业务,是指未划入交易账户的相关表内外业务。利率变化可能引起银行账户表内外业务的未来重定价现金流或其折现值发生变化,导致经济价值下降,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同时,利率变化可能引起净利息收入减少,或其他利率敏感性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利率风险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Basis Risk)、收益率曲线风险(Yield Curve Risk)和期权性风险(Optionality Risk)四类。重新定价风险是最主要的利率风险,它源于期限错配,即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头寸重新定价时间(对浮动利率而言)和到期日(对固定利率而言)的不匹配。1980年美国储贷协会危机主要就是由于利率大幅上升而带来的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主要源于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利率不对称调整。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期权性风险是指利率变化时,银行客户行使隐含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业务中的期权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在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的潜在选择中产生的利率风险,这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
2.利率风险的计量
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进行计量。常用方法包括传统的重定价缺口和久期缺口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及压力测试等。
(1)重定价缺口和净利息收入(NII)分析法。
重定价缺口分析法的基本思想是测度在给定时间区间内利率变化如何影响净利息收入。该方法首先定义银行账户的重定价时段表,根据各类利率敏感的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包括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剩余到期日将其对应填入各个时段,然后按时段计算资产与负债之差得到该时段的缺口,最后将各时段的缺口汇总就得到总的缺口报告。实际计算利率冲击的影响时,可将各时段缺口乘以利率变动的幅度再乘以缺口的持续时间,就能得到净利息的变动值。该方法易于计算和操作,且结论直观清晰,但其不足包括没有考虑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忽略了表外工具等。
净利息收入法拓展了重定价缺口分析法,综合考虑了利率的各种变化(各种利率风险来源)、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各种可能变化、情景分析、模拟分析和压力测试技术等。该方法首先预测未来利率,然后识别在不同利率环境下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化,预测可能被执行的隐含期权,估计净利息收入,并重复估计在不同利率环境下的净利息收入。
(2)久期缺口(Duration Gap)和经济价值分析法(EVE)。
久期缺口分析衡量银行总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其基本思路是比较银行总资产的价格敏感性和总负债的价格敏感性,从而评估利率的可能变化对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影响。该方法首先预测利率,然后估计银行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计算出每笔资产和负债的久期,估计出资产和负债的加权平均久期,预测在不同利率环境下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变化。久期缺口分析优点是提供了利率风险的综合测度,比利率敏感性缺口覆盖的期间更长,反映最后到期日前的所有承诺现金流的价值。
由于久期很难精确计算,且简单久期缺口分析主要反映再定价风险,不能反映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差风险、期权风险等。经济价值分析法拓展了久期缺口分析方法,考虑了利率的各种变化(各种利率风险来源)、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各种可能变化、情景分析、模拟分析和压力测试技术等。该方法首先预测未来利率,然后识别在不同利率环境下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化,预测可能被执行的隐含期权,重复估计在不同利率环境下的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变化。
3.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主要有资产负债表调整和金融衍生工具策略。
(1)资产负债表调整(ALM)策略,包括重定价缺口管理和久期缺口管理。重定价缺口管理以其原理易懂、思路清晰、操作简便等特点,在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中得到广泛运用。相比重定价缺口管理,久期缺口管理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2)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如浮动利率存单、期货、利率选择权、利率交换、利率上限等。由于利率很难预测,而且即使利率能被预测,银行改变再定价缺口或者久期缺口的难度也很大(比如贷款和存款的期限),往往必须牺牲收益率。银行往往利用表外交易(衍生品交易)对冲利率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的管理
1.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及来源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的定义,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根据该定义,流动性风险不同于清偿能力(破产风险),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仍然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来自于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从负债方面来看,流动性风险产生于金融机构负债的持有者(如储户)要求兑现其金融债权时,银行需要借入额外的资金或出售资产来满足提款要求。流动性风险的第二个原因来自资产方面,如提供表外贷款承诺,当借款人按贷款承诺取款时,银行必须立即为表内贷款融资,与负债被提取一样,银行可以通过减少现金资产、出售其他流动性资产或借入额外资金来满足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Funding Liquidity Risk)和市场流动性风险(Market Liquidity Risk)。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的计量
常见的流动性风险测度有流动性指数法、同业比率比较法、流动性的来源和使用法。
(1)流动性指数法。
流动性指数法用于衡量金融机构的潜在损失,即紧急时刻出售资产的价格(Pi)与正常市场条件下出售资产价格()之比。(www.xing528.com)
其中wi表示资产权重,P和P*差距越大,流动性指数越低,流动性风险越高。
(2)同业比率比较法。
常用来比较的重要比率,如核心存款比率(核心存款/总资产)、存贷比(贷款余额/存款余额),贷款承诺与总资产比、流动资产与总资产比、易变负债与总资产比等。其中,核心存款比率越高,表明银行资金来源越稳定,流动性越强;流动资产与总资产比越高,表明商业银行存储的流动性越高,应付流动性需求的能力也就越强;易变负债是指那些受利率等经济因素影响较大的资金来源,当市场发生对商业银行不利的变动时,这部分资金来源容易流失,易变负债与总资产比越大则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越高。
(3)流动性的来源和使用法。
实践中最常用的流动性风险测度方法,包括融资缺口法和BIS期限阶梯法等。银行一般将核心存款作为长期资金来源之一,融资缺口是指不能被核心存款覆盖的平均贷款规模,即融资缺口=平均贷款-平均核心存款;融资缺口越大,银行需持有更多的流动性资产,或依赖于借入更多资金来满足流动性短缺,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敞口越大。2000年BIS引入了期限阶梯法(Maturity Ladder),其思想是在不同时间段内评估所有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反映正常市场情形下什么时候银行流动性过剩什么时候流动性不足。针对异常情况下的流动性管理,BIS也提出了情景分析法(Scenario Analysis),将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市场条件分为正常、最好和最坏三种情景,尽可能考虑到每种情景下可能出现的有利或不利的重大流动性变化。
3.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策略
流动性的三种来源:出售流动性资产、借入准备金、自有的超额准备金。流动性管理问题的本质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在某特定时刻很少有流动性需求等于流动性供给,必须不断地处理其缺口;另一方面银行的流动性与营利性之间存在矛盾关系,银行必须在二者之间进行权衡。依照对满足流动性的途径的不同选择,流动性管理策略主要可分为资产流动性管理策略、负债流动性管理策略和平衡流动性管理策略。
(1)资产流动性管理策略。这是最古老的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的方法,以持有流动性资产(主要是现金和可转让证券)的形式储存流动性。当需要流动性时,银行就选择性地出售流动性资产,直到现金需求得到满足,该策略又称为资产转换策略。该策略主要采用牺牲资产收益率换取流动性的自我保险,主要被小银行采用,因为小银行规模小,当发生流动性危机时,在市场借入资金的成本和可得性都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
(2)负债流动性管理策略。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随着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和银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负债结构多元化且日益复杂,银行开始注重负债管理。以大银行为先导,很多银行开始通过以货币市场借款的方式筹集更多的流动资金。借入资金通常只在需要时发生,从而避免储存大量闲置资金和频繁的资产转换,在保持银行资产规模和构成稳定性的同时,提高了银行的潜在收益。但这种策略的风险最大,因为银行间市场利率变化大,且资金供给情况也变化快,银行常常在成本和供给不利于借入的时候必须借入。
(3)平衡流动性管理策略。该策略采用了折中的原则,克服了负债流动性管理中的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管理中的高成本缺陷,吸取二者优点,动态地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进行资产负债流动性平衡管理。该策略下,正常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则通过储存在可转让证券和现金类资产的流动性来满足,而突发性流动性需求则通过借入流动性来满足。
(四)操作风险的管理
自银行开展经营活动以来就存在操作风险,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操作风险才引起国际银行界及监管部门的重视。尤其是1995年外汇交易员李森导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5年2月26日,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宣布: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10天后,这家拥有233年历史的银行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巴林银行的倒闭导致全球银行业及监管当局重视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并被纳入《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风险管理框架中。
1.操作风险的定义及特征
中国银监会参考了《巴塞尔资本协议Ⅱ》(2004),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在操作风险中没有包括战略和声誉风险,更易于量化操作风险。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4),操作风险具体可以分为七类:内部欺诈事件;外部欺诈事件;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有别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操作风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操作风险来源广泛。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账户、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账户不同,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领域,具有普遍性。第二,操作风险是一种管理成本,与报酬非一一对应。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存在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然而,操作风险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三,操作风险损失大小难以确定,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不易收集。第四,操作风险属于内生性风险。操作风险主要由内部因素造成,其控制和缓释往往必须通过管理来实现,而不能纯粹依靠计量的手段。
2.操作风险的计量
在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中,明确把银行的全部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首次将操作风险纳入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监管框架,并提出了三种操作风险测量方法,即基本指标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标准法(Standard Approach)和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
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属于基础方法,以银行收入为指标,简单易行,但操作风险暴露与银行总收入之间并非线性相关(Pezier,2002),因而巴塞尔委员会不鼓励商业银行使用这两种方法。高级计量法是一种通过商业银行自身的经验数据测算操作风险资本从而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的方法,这种方法对风险的敏感度更高,而且能降低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受到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的关注。但是,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的要求,用于计算监管资本的高级计量法,必须基于至少5年的内部损失历史数据,对于初次使用高级计量法的商业银行,也必须使用3年的历史数据。然而,大多数银行内部损失数据的收集还处于起步阶段,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数据库尚未建立,《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中对于高级计量法使用数据的要求很难实现,因内部数据不足导致的小样本偏差严重影响了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精确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巴塞尔委员会提出可以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适当引入外部数据,以解决自身经验数据不足的问题。
3.操作风险的管理
基于操作风险类型和特点的多样性,因此加强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量化管理非常重要。操作风险的损失形态包括:法律成本、监管罚没、资产损失、对外赔偿、追索失败、账面减值、其他损失等。在进行操作风险数据收集统计时,统计内容应至少包含:损失事件发生的时间,发现的时间及损失确认时间,业务条线名称,损失事件类型涉及金额、损失金额、缓释金额,非财务影响,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交叉关系等。
现代商业银行的内外部环境复杂,操作风险点繁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整体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文化和信息系统。此外,并非所有的操作风险都能得到人为控制,如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因此银行通常采取一些缓释措施来尽可能降低风险。如业务和技术风险评估、面对灾难时的风险缓释措施、危机和事故管理等;购买商业保险,商业银行在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时,可以将保险理赔收入作为操作风险的缓释因素,但按监管规定,保险的缓释最高不超过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20%;采取业务外包,即将非关键过程和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具有较高技能和规模的其他机构等。
(五)资本管理
1.银行资本的职能及概念
银行资本的功能可归纳为如下四方面。第一,信心功能。资本可增强公众信心,提高银行声誉。第二,损失吸收功能。资本是非预期损失的吸收器,也是银行保持清偿能力的基础。第三,融资功能。资本作为一种资金来源,为银行的注册、组建和持续经营提供了所需的资金。第四,约束功能。监管机构和金融市场都要求金融机构资本的增长与贷款及风险资产的增长基本保持一致,资本规模决定了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张能力,有助于保证银行长期可持续的增长。
随着银行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银行资本的内涵不断发展,产生了会计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不同但相互联系的资本概念。会计资本(Accounting Capital)又称账面资本(Book Capital)或权益资本(Equity Capital),是银行所有者在银行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去负债的金额,代表着银行所有者(或股东)对银行的控制权、收益权及对银行净资产的要求权。监管资本(Regulatory Capital)是指银行已经持有的或必须持有的符合监管法规规定的资本。巴塞尔系列资本协议所规定的资本要求,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准则。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又称风险资本,是描述在一定的置信度水平上(如99%)、一定时间内(如一年),为了弥补银行的非预期损失所需要的资本,置信度水平由银行的风险偏好决定。
图9-14 银行资本的概念(账面资本vs监管资本vs经济资本)
2.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资本监管的逻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资本作为一种事前的成本机制,能够约束商业银行经营行为,防止银行体系过度承担风险,从而降低单个银行失败以及银行体系危机的概率。资本有效约束银行信贷扩张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高资本融资成本、监管资本硬约束、有效的市场约束等。二是资本作为一种事后风险补偿机制,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吸收损失的能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降低风险的传染性。
资本监管是审慎银行监管的核心,银行资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满足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最重要的指标,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发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Ⅰ》提出了4%和8%的核心和一般资本充足率要求,是银行监管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各国监管当局提供了统一的资本监管框架,成为资本监管的国际标准。2004年发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纳入了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理念,并提出了资本监管三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的有效监管体系。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反映出资本监管制度的重大缺陷,如风险资本监管制度的设计缺陷导致资本不能充分覆盖和反映银行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监管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不强,风险资本要求未能有效地约束银行体系的杠杆效应等。危机后2010年发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全面提高了最低资本比率和资本质量,并增加了杠杆率要求和宏观审慎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并建立了量化流动性监管标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
根据危机后的国际监管改革,中国银监会也很快跟进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改革,于2012年6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以及资本充足率等规定。
表9-5 危机前后监管资本要求比较
注:国际巴Ⅲ指《巴塞尔协议Ⅲ》,新《资本办法》指《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
3.银行的监管资本管理
微观银行的最优资本决策取决于破产成本和回报间的权衡。资本比率越高,破产风险和违反资本监管规定的风险越低,但财务杠杆也越低,会降低净资产回报率。具体而言,银行的最优资本比率取决于外部监管环境、市场约束强度和银行内部因素等。监管资本要求越高,监管惩罚与纠正要求越严,则银行资本比率越高。资本比率过低会导致信用评级下降,股价下跌,债务融资成本上升、融资可得性下降,内部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者要求的资本比率越高,银行的资本比率越高。银行资产规模要高速扩张,就需要更高的资本比率来支撑。
银行面临监管资本约束,主要有三种方法:增加资本、紧缩资产、调整风险资产结构。具体措施包括增加发行新普通股或可转换债券、增加发行次级债券、减少盈余的分配、增加保留盈余、减少资产、调整资产组合(减少贷款等高风险资产、增加国债等低风险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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