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是国民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不仅为众多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提供信贷资金,而且还为他们提供各种基础性的金融服务。尽管银行很重要,但银行的性质以及银行究竟是什么,却很难阐述清楚。我们可以从法律定义、经济作用、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对商业银行进行定义。
第一,按法律层面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对商业银行的定义是:“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该定义揭示了商业银行是特殊金融企业的性质,与证券、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商业银行是唯一能够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二,按经济作用的定义。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职能,并通过这些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全社会的货币供给有重要影响,并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www.xing528.com)
第三,按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定义。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具有动态演变的特征。最早的银行业发源于西欧古代社会的货币兑换业,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伦寺庙,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寺庙,已从事保管金银、发放贷款、收付利息的活动。中国银行业的产生可追溯到1 000多年前的唐代,当时出现了一些兼营银钱的机构,如邸店、质库等;随后,宋代有钱馆、钱铺,明代有钱庄、钱肆,清代有票号、汇票庄等。现代的商业银行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从资产负债表视角向企业、个人和政府提供存贷款服务,从表外业务视角还提供投资业务、保险、财务规划、公司兼并咨询、资产证券化、贷款销售、金融衍生品等金融服务,逐渐成为全能的金融服务超市。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金融监管的放松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日益模糊,对银行进行明确的定义日益困难。沃尔玛等实业公司,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企业以及新兴的P2P新兴金融企业都开始从事银行的相关业务(甚至包括以往由银行垄断经营的支付清算功能);银行也开始大力发展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创新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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