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两网”的短盛长衰到“旧三板”的流于形式,再到后来“新三板”的破茧而出,我国三板市场在经历一波三折的发展之后已经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两网”市场
1992年7月1日,为了解决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国务院批准出台了《199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与此同时,相应的法人股流通市场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成立。随后在1993年4月28日,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人保公司及华夏、国泰、南方三大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NET法人股市场在北京正式开通。我国三板市场的雏形随着STAQ和NET两个法人股交易市场的运行逐渐产生。截至1993年底,STAQ系统共有上市公司10家,NET系统7家,并拥有近500家会员公司和32 000名开户的机构投资者,累计交易金额达220亿元。然而随着两网市场的逐渐热门,众多个人股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市场,涌向市场的资金与日俱增,两市指数扶摇直上。市场成立之初“限定在法人之间转让”的规定形同虚设,名义上的流通法人股逐渐向个人转移。由此,199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针对两网市场出台了《暂缓审批新的法人股挂牌流通的通知》,两网系统开始由盛转衰,并从此一蹶不振。最终1999年9月9日,STAQ网关闭,至此“两网”正式停止运营。
(二)旧三板市场
为了使国有企业法人股走出困境,2001年7月16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开通。与原有两网系统不同的是,除了原来在STAQ、NET市场挂牌的公司外,从主板市场退市的股票也能够在该系统挂牌交易。因此,新系统被寄托了化解退市风险、弥补我国证券市场结构性缺陷的期望。在业内,这个“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被称为“三板”,为了与后来出现的“新三板”区别开来,现在称之为“旧三板”。
在旧三板市场上,投资主体和交易机制都类似于主板市场。与原先的两网不同,旧三板市场向所有投资者开放,不区分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交易制度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配对成交。交易次数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实行分类管理,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挂牌公司的净资产多少而分别实行每周1次、3次和5次的转让方式,以5%作为涨跌停板的限制。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也是根据主板上市公司的要求来制定。(www.xing528.com)
(三)新三板市场
为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于2006年1月正式启动了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它是一个以证券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契约为基础,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和证券公司的服务网络,以代理客户买卖挂牌公司股份为核心业务的股份转让平台,主要服务对象是没有达到主板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又称“新三板”。2008年4月,中关村提出将新三板发展成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2013年2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6月,国务院确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试点园区数量逐步增加。
经过多年的运行,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逐步增加,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已经逐渐成为非上市高新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股权顺畅流转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
表6-1 新三板市场概况
资料来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及Wind数据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