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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体系与金融监管格局的优化路径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历史上,央行曾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唯一监管者。2017年7月,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宣布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旨在加强“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这成为我国探索金融监管有效性、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有益尝试。

中国金融体系与金融监管格局的优化路径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总体格局依然呈现间接融资比重较高,直接融资比重相对较低的特征。尽管致力于改善融资结构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但企业融资依赖银行信贷的局面依然存在,截至2017年12月底,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人民币贷款存量占比仍高达65%,而股票债券融资存量占比仅为14%;金融体系仍主要由银行主导,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80%以上[5]。这一格局与我国金融业发展初期便确立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有关。

自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中国人民银行是宏观系统性风险监管者与银行监管者,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政府机构。历史上,央行曾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唯一监管者。自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后,央行原有监管职能很大程度上被“三会”所取代,但仍对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实质监管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央行依职权对金融机构流动性和资本充足性进行监测,从宏观上把握金融系统性风险;(2)央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对问题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适用援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3)对于违反金融政策或从事较高风险的金融机构,央行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限制。

银监会是银行业和某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者。前者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后者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2003年银监会成立,并取代过去央行的银行监管职责,对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和审慎经营两方面同时进行监管。保监会于1998年成立,并接手原央行的保险业监管职能。与银监会一样,保监会同时承担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由于保险机构同样面临系统性风险,如巨灾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经济风险等,保监会通过编制和更新“寿险业经验生命表”、监管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争取对保险业发展有利的税收政策等手段,监督和管理保险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证监会是资本市场监管者,是“三会”中最早成立的一个。依据《证券法》,证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股票、企业债券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衍生品种如期货合约、期权和认股权证衍生金融产品,以及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慎监管。(www.xing528.com)

从近十几年的具体实践看,“一行三会”的金融模式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发展程度相适应,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积极作用。然而,尽管我国目前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银行、保险与证券等业务之间已出现相互渗透、逐渐交融的迹象,一些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应运而生,对分业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的金融监管协调问题愈发引起关注与重视。2017年7月,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宣布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旨在加强“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这成为我国探索金融监管有效性、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有益尝试。2018年3月,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合并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避免机构改革进程缓慢影响风险防控效率,为监管机构更加统一、协调地调整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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