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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法源与比较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则主要以银行的间接融资方式来配置金融资源,其特点是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于银行等金融中介,银行在吸纳储蓄、配置资金以及监督企业管理者的投资决策中发挥关键作用。尽管各国金融制度存在巨大差异,背后成因也错综复杂,但进入2000年以后却呈现趋同趋势,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之间的界限愈发模糊,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

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法源与比较

金融体系是指各种不同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所形成的系统。由于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差异,不同国家的金融体系千差万别。根据La Porta等学者1998年关于法律与金融关系的开创性研究,世界各国之所以形成不同的金融体系和处于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与其历史上采取的法律模式有关。一般认为,普通法模式更注重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完整性,这使得私人财产所有者对财产权利非常明确,对于金融体系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因而更易形成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而大陆法系则注重维护国家利益,强调政府的权力,较少关注个体投资者的权力,导致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容易出现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

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是指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其特点是资本市场较为发达,企业长期融资以资本市场为主,银行更专注于提供短期融资和结算服务。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则主要以银行的间接融资方式来配置金融资源,其特点是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于银行等金融中介,银行在吸纳储蓄、配置资金以及监督企业管理者的投资决策中发挥关键作用。支持银行主导的学派认为,银行等金融中介容易获得企业相关信息,进而能有效降低信息搜集和管理成本,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并对企业实施控制。而支持市场主导的学派则强调,势力强大的金融中介对企业的影响力较大且具有天生的谨慎倾向,不利于公司创新和增长;相反,由于竞争性资本市场具有信息归集和向投资者有效传递信息的功能,可以将企业融资与其业绩相联系,能降低与银行体系有关的内在低效问题,也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www.xing528.com)

尽管各国金融制度存在巨大差异,背后成因也错综复杂,但进入2000年以后却呈现趋同趋势,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之间的界限愈发模糊,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在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的传统监管壁垒早已被打破,大型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投资银行向证券业扩张,全能银行特征逐渐显现;在德国,推动股票债券市场发展的改革持续多年,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高,同时德国全能银行本身也正积极向投资银行领域扩张;日本为了从长期经济衰退中走出,通过税制改革活跃证券市场,随着改革的推进,金融结构中银行占比大幅减少,证券市场在企业融资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加强。伴随着世界各国金融体系日新月异的变化,多数国家一直坚守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逐渐被放松,横跨金融业各个领域的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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