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还起到偶像和角色榜样的作用,这些偶像和榜样能够影响孩子怎样看待自己、怎样看待别人、对哪些学科感兴趣、哪些话题与自己的观点有关等等。这些偶像同时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影响。比如,8到14岁的孩子观看旨在反映世界各地儿童的积极一面的节目时,他们不大可能会说他们自己国家的儿童会更有趣或更聪明(O'Brien,1981),他们开始看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一些相似之处(Greenfield,1984)。看过电视连续剧《芝麻街》的儿童,更能以积极的情感看待残疾儿童。
然而,儿童可能错误的理解电视节目,这些节目涉及来自不同文化的人,这取决于他们的已有知识(Newcomb and Collins,1979)。榜样的固化作用是看电视有可能带来的潜在的负面影响。孩子们带着对性别偏见来到学校,而这一偏见却源于电视节目和商业广告(Dorr,1982)。
作为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可视媒体,电视创造了刻板的、公式化的形象,即使其本意并不是要向观众出售偶像。但是,实验表明,在孩子5岁时这种公式化的效应就开始降低,条件是当孩子们观看电视节目时成人对这些模式化的偶像进行一些必要的批判(Dorr,1982)。因此,娱乐节目也有积极的教育作用,所学的信息可以得到扩展,只要成人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评论。(www.xing528.com)
总之,电视对儿童的学习有影响,这一点必须认真对待。但就媒体本身而言,并非天生就有益或有害。孩子们看到的内容、他们看电视的方法会影响到他们所学的内容。尤其重要的是,增进知识、或者有教育意义的节目已证明对儿童的学习成绩是有益的,而占优势的非教育节目、娱乐节目可能有消极的影响。此外,尽管孩子们愿意看娱乐节目和增进知识节目的比例为7∶1,增进知识性节目的益处仍然表现出来。这些研究结果支持了继续研究和发展电视节目的行为,因为这样的电视节目能够帮助儿童获取知识、技能以及支持他们学校学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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