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组织机构名称使用的规范化研究中,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拼写规范。现行拼写规范都是将组织机构名称其纳入地名、专有名词中进行的。它规定的是一个组织机构名称内部成分的分写原则,与组织机构名称相关的规定如下。①含有行政区域名称的企事业单位等名称,行政区域名称的专名与通名分写。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连写。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组织机构名称使用的规范化研究中,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拼写规范。现行拼写规范都是将组织机构名称其纳入地名、专有名词中进行的。
1984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将组织机构名称纳入地名中进行规范。它规定的是一个组织机构名称内部成分的分写原则,与组织机构名称相关的规定如下。
①含有行政区域名称的企事业单位等名称,行政区域名称的专名与通名分写。如:北京/市/宣武/区/育才/学校。
②能够区分专名、通名的,专名与通名分写,修饰、限定单音节通名的成分与其通名连写。如:浙江/省/测绘局。
1996年发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将组织机构名称纳入专有名词范畴进行规范。相关规定如下。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连写。四音节以上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按词(或语节)分开写,不能按词(或语节)划分的,全都连写。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如:
Zhōnghuá Rénmín Gònghéguó(中华 人民 共和国)(www.xing528.com)
Zhōngguó Shèhuì Kēxuéyuàn(中国 社会 科学院)
Yánjiushengyuàn(研究生院)
Hóngshízìhuì(红十字会)
Guójì Shūdiàn(国际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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