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根据其外延大小,可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专有名词(proper noun)是一类专用、特有的名词,外延小,所指明确,包括人名、地名、民族名等。
组织机构名称(organization name)属于专有名词中特殊的一类,它是组织、机构的专有名称。组织是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机构是机关、团体等工作单位及其内部组织。一般我们对组织和机构不加区分,笼统地合称为组织机构(organization),有时也称为机构、机构团体,泛指机关、团体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公司、医院、研究所和政府机关等(刘开瑛,2000)。
组织机构主要分为四类:①民间组织团体,如协会、工会、商会、老乡会、同学会等;②体育、演艺等专业团队,如心连心艺术团、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等;③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主要是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政府单位;④企业公司,包含集团、公司、厂、酒店、银行等(雷静,2003)。
组织机构名称的结构成分中包含普通词语、地名、人名、商标,甚至标点符号,是专有名词中长短最为参差(二字至二三十字均有分布)、结构最为复杂(叠床架屋式的结构)、形式最为多变(一个全称往往有各种缩略形式)的一类。(https://www.xing528.com)
根据《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绿皮书2005年第一次发布到2020年的发布数据,在我国平面媒体、有声媒体、网络媒体用词用语中,组织机构名称在词种(type)数量中的比例稳定在35%以上[1]。在年度独用词语中的比例稳定在40%~43%。
组织机构名称研究具有多学科的价值。本书基于大规模真实语料数据,从汉语本体、语料库语言学、语言资源建设、语言生态观测、语言治理、语言信息处理等维度对组织机构名称进行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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