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班公堰[1]三坝用水碑。立于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高209 厘米,宽82 厘米,厚15 厘米,青石材质。碑文记载了班公堰三坝的修建、后来的用水纠纷等情况,以及各级官府处理的情况和制定的规章制度。
署理凤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郑[2]
特授汉中府照厅[3]加五级纪录十次□
署理南郑县正堂加五级又军功加一级纪录十次张
署南郑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王
为会议勘妥议章程事,案奉
钦加道衔陕西汉中府正堂随带军功加十级又加一级纪录二十次严[4]
宪牌转奉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巡抚陕西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理粮饷朱
批据该县民张禹门具控上堰徐万有等一案,蒙批饬委查勘妥议详覆。兹据班公堰三坝公议兴修堰洞。农田养生,水利攸关。自嘉庆七年蒙县主班大老爷亲临勘验,饬谕从七里坝南山山边开修堰渠一道,实为养民之本。自修堰之后,上中下三堰均受其利,未立章程。二十二年,蒙前任张太爷勘明,著令上中下议立修堰、轮流放水日期,三坝各造水册,详明在案,永远遵守。兹三坝官河堰沟已成,惟有引水灌田洞口,三坝尚未定有尺寸安砌石洞,亦未设立闸板,启闭押口又未请领封条,官为经理,以致任意偷扯水分,屡起争端。今下坝三工张禹门等,未同三坝商议,又赴抚宪大人辕下具控。
批仰汉中府正堂严,转委凤县郑、南郑县张、照厅陈会同亲临勘验。饬令[5]上中二坝并下坝三工各堰长、田户人等,将各坝引水洞口按田亩多寡,酌定洞数并大小尺寸。洞口安砌石条,添设押板,以免争论冲□。放水日期仍照旧规,上坝放水四日四夜,自四月初一日酉时起,至初五日酉时止;中坝放水四日四夜,自初五日酉时接,至初九日酉时止;下坝头工放水五日五夜,自初九日酉时接,至十四日酉时止。二工放水四日四夜,自十四日酉时接,至十八日酉时止;三工放水四日四夜,自十八日酉时接,至二十二日酉时止。轮流放水,周而复始。上坝田亩均系沙田,不能离水,兼且上坝于龙门最近,早晚风雨,□上坝经管。今议明中坝、下坝放水日期,其上坝于十分内封八分,仍留二分,以为保护沙田并酬经管龙门之功,均系情愿,永不滋事。每年自四月初一日从上坝放水起,按二十一日轮,不得更改。
——每年自四月初一日封水,前十日赴县请领封条、告示。该上坝放水四日四夜满,封水之期,封八分留二分,中坝并上坝堰长请领封条,中坝堰长派看夫,上坝堰长派赔夫,一同看守。轮该中坝放水四日四夜满,封水之期,下坝头工并中坝堰长请领封条,下坝头工堰长派看夫,中坝堰长派赔夫,一同看守。轮该下坝头工放水五日五夜满,封水之期,下坝二工并头工堰长请领封条,下坝二工堰长派看夫,头工堰长派赔夫,一同看守。轮该下坝二工放水四日四夜满,封水之期,下坝三工并二工堰长请领封条,下坝三工堰长派看夫,二工堰长派赔夫,一同看守。轮该下坝三工放水四日四夜满,自封自闭,由上而下,周而复始,轮流封闭。如遇闰之年,总以四月节气为始。
——封水之期,下坝三工堰长为之纠查上中下沟渠之总领。如有一坝一洞口不遵封闭,及闲杂人等私上沟坎偷扯水分,该纠查堰长一并指名禀案,将该堰长并赔夫枷□堰所示众,以防偷扯之弊。
——修理三坝官河一千五百丈并拦水堤坎,三坝各堰长公同按亩出夫分修,总以日出齐集堰所,日落散工,周而复始,不得怠惰偷安。如有一家抗违不到者,查出指明禀官究治。
——每年充当堰长小甲[6],总以家道殷实、年力精壮、公正之人合坝选举充当,一年一换,不得恃强推有欠顶钱文、霸占食利,致充当日久,作弊滋事。如违,禀案究处。
——所灌之田亩,均有定数。射利之徒,间有将旱地复开水田,诚恐垦田日增、需水愈多,以致偷扯水分,多起争端。今查得上中下三坝嘉庆二十二年造入册内田亩:上坝共灌田二千五百五十亩,中坝共灌田一千九百八十七亩,下坝头工共灌田一千五百二十八亩三分,下坝二工共灌田一千零六亩八分,下坝三工共灌田一千九十亩零四分。均有田亩册在案可查。今即以前次入册之田,永为定数。嗣后,上中下三坝再不得将旱地私开水田,致起讼端。如违查出,将私开田亩充公,仍将私开之人责惩。
【注释】(www.xing528.com)
[1]班公堰 清嘉庆七年(1802)由知县班逢扬创建,引冷水河水,堰首自李家街子上起,绕赖家山、石鼓寺、大沟口、黄龙沟、楮家河口、梁滩河、娘娘山口至城固之干沙河止,弯环30 余里,灌田8700 余亩。该堰于嘉庆七年二月动工,四月引水至上坝,因班逢扬升任定远厅同知离去停工。后由继任知县杨大坦、知府严如熤主持,继续修建,嘉庆十四年(1809)水至中坝,十七年(1812)水至下坝。因创建者名“班公堰”。现冷惠渠至赖家山注入原班公堰。
[2]郑 《续修陕西通志稿》卷十八:“郑谦,河南温县人,举人。嘉庆十九年任(凤县知县)。”
[3]照厅 应为照磨。照磨,元代以后设置的掌管宗卷、钱谷的属吏。
[4]严 指严如熤(1759—1826),字炳文,清代地理学家。湖南溆浦人,曾就读于岳麓书院。留心经世之学,精研天文、地理、兵法。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举优贡。嘉庆五年(1800)应试孝廉方正科,就平定川、楚、陕三省方略上万言策,得嘉庆皇帝赞赏。嘉庆六年(1801)授陕西洵阳知县,参与镇压白莲教。嘉庆九年(1804)升汉中知府、陕安兵备道。有《三省边防备览》《汉中府志》《乐园文钞》《乐园诗钞》等著述传世。
[5]饬令 旧时上级命令下级的公文。
[6]小甲 封建时期承办乡里事务的甲长。《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四:“于良走去,报知老人,邵强与地方牌头小甲等,都来看了。”
【译文】
南郑县百姓张禹门控告上堰徐万有等人一案,承蒙上级部门批示委托,我县调查勘验,商议妥当,详细回复。现有班公堰三坝,大家商议兴修堰洞。农田养生,水利至关重要。自从嘉庆七年(1802),承蒙县令班大老爷亲临勘验之后,官府行文告诫,从七里坝南山山边开凿了堰渠,确实是为百姓办了一件天大的好事。自从修堰之后,上中下三堰都得到此堰的好处,但没有定立章则法式。嘉庆二十二年(1817),承蒙前任张太爷亲往勘验明白,命令上中下三坝人议定确立修堰、轮流放水的日期,三坝人各自建立用水手册,详细明白记录在案,并永远遵守。现在三坝官河堰沟已经修成,但只有引水灌溉田地的洞口,三坝尚未定好尺寸来安放平石,也没有设立闸板来开启闭合闸口,又没有向官府请领封条,请官府来监管,以致发生随便偷盗用水事件,屡次引起争端。如今下坝三工张禹门等人,没有和三坝其他人商议,又到抚宪大人那里控告。
抚宪大人批示汉中府严知府,转而委托凤县郑县令,南郑县张县令、陈照厅一起亲临现场勘验。命令上中二坝并下坝三工各堰长、田户等人,把各坝引水洞口按田亩多少,酌情商定洞的数量及大小尺寸。洞口安放石条,添设闸板,以免发生争论。放水日期仍然按照旧有规则,上坝放水四天四夜,从四月初一酉时起放水,到初五酉时停止;中坝放水四天四夜,从初五酉时开始放水,到初九酉时停止;下坝头工放水五天五夜,从初九酉时开始放水,到十四日酉时停止。二工放水四天四夜,从十四日酉时开始放水,到十八日酉时停止;三工放水四天四夜,从十八日酉时开始放水,到二十二日酉时停止。轮流放水,周而复始。上坝田地都是沙田,不能离水,再者上坝离龙门最近,刮风下雨,还得上坝经管。现在商议明确中坝、下坝放水时,上坝在十分之内封去八分,仍留二分,作为保护沙田之用和酬谢经管龙门之功,这些举措都是你情我愿,永远不再制造纠纷。每年从四月初一开始从上坝放水,按二十一天一轮回,不能更改。
——每年四月初一开始封水,此前十日到县里请领封条、告示。该上坝放水四天四夜满,该封水的时候,封掉八分留二分,中坝和上坝堰长一起请领封条,中坝堰长派遣看夫,上坝堰长派遣赔夫,一起看守堰坝。轮该中坝放水四天四夜满,该封水的时候,下坝头工和中坝堰长一起请领封条,下坝头工堰长派遣看夫,中坝堰长派遣赔夫,一起看守堰坝。轮该下坝头工放水五天五夜满,该封水的时候,下坝二工和头工堰长一起请领封条,下坝二工堰长派遣看夫,头工堰长派遣赔夫,一起看守。轮该下坝二工放水四天四夜满,该封水的时候,下坝三工和二工堰长一起请领封条,下坝三工堰长派遣看夫,二工堰长派遣赔夫,一起看守。轮该下坝三工放水四天四夜满,该封水的时候,自己封闭,由上而下,周而复始,轮流封闭。如果遇到闰年,总体按照四月节气作为开始。
——封水的时候,下坝三工堰长作为纠查上中下沟渠的总领事。如有一坝一洞口不遵规矩封闭洞口,以及有闲杂人私自上沟堰偷盗水,将纠查堰长一起指名道姓报官立案,并将该堰长和赔夫一起在堰所戴枷示众,以防偷扯水分等弊端。
——修葺上中下三坝一千五百丈的官河和拦水的堤坎,三坝各堰长得公平地按亩数多少出劳力分别修葺,大家日出时在堰所集合,日落时散工,周而复始,不得怠惰偷懒。如果有一家抗违不到,查出之后,指名道姓报官严惩。
——每年充当堰长、甲长的人选,总体挑选家道殷实、年轻力壮、公正廉洁的人。经过全坝选举才能充当,一年一换,不得倚仗强势推选有欠款、霸占他人财物食利的人,以免充当时间长了出现作弊、滋事情况。如果违规,即报官纠察处理。
——所灌溉的田地,都有固定数目。谋取财利的人,间或有将旱地私开成水田的情况。确实担心水田一天天增加,需水量越来越大,以致偷盗水灌溉,引起争端。现今调查得知上中下三坝,嘉庆二十二年(1817)造册登记的水田:上坝共有水田二千五百五十亩,中坝共有水田一千九百八十七亩,下坝头工共有水田一千五百二十八亩三分,下坝二工共有水田一千零六亩八分,下坝三工共有水田一千九十亩零四分。现都有田亩册在案可查。现就以上次造入册的田亩数目永远作为定数。此后,上中下三坝再不能将旱地私开成水田,以致引起争端。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被查出,不但要将私开的水田充公,还要将私开水田的人加以责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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