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堰头疏闸渗漏长流碑。清嘉庆十一年(1806)立于金华堰旁,高134 厘米,宽61 厘米,厚8 厘米,青石材质。碑头为半圆形,碑头边饰以叶子和四瓣形花,中间是“皇清”二字,两边各有一云中飞龙形象,栩栩如生。碑身两侧底部各有一个花瓶,花瓶中各有带叶花蔓,蔓上各有十二朵荷花形花朵。图案花饰惟妙惟肖。
碑文记载了官府规定的金华堰用水分配情况。金华堰距离金华寺里许,金华堰左边开凿的沟渠灌溉了左边人家的田地,右边堰头渗漏的水顺流而下到真身洞,保证了洞僧的用水。真身洞下游人家以前用黄龙泉水灌溉,但其水流太小,就引流了金华堰的渗漏之水,才得以灌溉田地。
堰头疏闸渗漏长流碑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不合于公则争,古今人同此叹也。夫公也,平也。果何道而至此也?盖事固有理,理归于正,无不公;事又有例,例仍乎旧,罔弗平。人惟背理违例,此争鸣之所由起也。诸物皆然,水利尤甚。
如金华堰列金华寺门首,有左右二泉,维经分流,寔归一堰。其合流至闸堰处,距寺半里。在于堰旁左手开凿一沟,其水畅流里许,直灌左手人等耕种之田,此古例也。其堰头渗漏之水,泛右顺流归入真身洞,又为洞僧汲水之用。洞下有潘姓人等之田,旧例系用黄龙泉之水,但此泉出水极细,非若金华泉之涌流。可比年来,所恃全赖金华堰所余渗漏之水,归入真身洞,绕会黄龙泉,而潘姓人等始得接济灌溉,此其名虽系用黄龙泉之水,其实还仗金华堰之余水也。
至乾隆三十年,黄龙泉使水人等因水不济,私掘金华堰水,曾经具控。尚有成例,券内载明一系用金华堰水,一系用黄龙泉水,已成铁案,何得妄争!越嘉庆九年春旱,夏雨稍迟,金华堰使水人户视泉为甘露,堰头闸砌过坚,渗漏无出,洞僧汲水尚不足敷,自无绕会黄龙泉泽及洞下之水矣。是以潘姓人等见苗枯槁情急,私掘金华堰水,触动本堰人等,拔去邱姓秧苗,二家控县相争。经邑令张公断明:令潘姓人等,每轮放水八夜,本堰人等十九,以致上控,蒙太尹朱准究批布,仁明李公详查水利,各有成规,不应妄起争端。但潘姓等历年以来,并无争议,今因岁旱,金华堰头固闸,渗漏断流,方起此讼。邑令推情榷断,嗣后,令金华堰人等无论年值雨旱,将堰头疏闸,渗漏长流,使黄龙泉用水人等仍照旧例,沾其源源之泽,则争端永息矣。并命将“堰头疏闸,渗漏长流”八字勒石堰旁,永远存照。
噫嘻,此明断必理归正矣,例仍旧矣,公矣平矣,无争鸣之思矣。两造[1]悉平,自当刊诸贞珉,□裁□复,不得不树以甘棠[2],非多事也,所以为后世之不公不平者□□□也云尔。
嘉庆十一年岁次丙寅夹钟月中浣立(www.xing528.com)
【注释】
[1]两造 指诉讼的双方。例:两造具结完案。
[2]甘棠 木名,即棠梨。旧时颂扬离去的地方官。
【译文】
各种事物凡是处在不平静的时候就会发出声音,人觉得不公平就会产生争斗,从古到今人们的感慨是一样的。公,就是平。究竟为什么有这种看法呢?大概是事情本来就有道理可寻,道理是正确的,那么就没有不公平;事情都有惯例,惯例又都遵循先例,也就没有不公平。只有人违背天理和先例,这是引起争鸣的原因。世间所有事情都是如此,而水利最为突出。
比如金华堰,在金华寺门前,有左右两眼泉水,经过分流,最终归到金华堰。两股泉合流之处,距离金华寺有半里。在堰旁左手开凿一条沟,水畅流一里多,直接灌溉了人们的田地,这是旧例。而金华堰头渗漏的水,从右边流到真身洞,又成为洞僧打水用水之水。真身洞下有潘姓等人的田地,旧例是用黄龙泉的水,但是这股泉水出水极细,不像金华泉水那样流量大。近年来,他们依赖的全是金华堰渗漏的水,流到真身洞,绕道汇合黄龙泉,潘姓等人的田地才得到灌溉,其名义上虽系用黄龙泉水,但实际上还是依赖金华堰渗透之水。
到乾隆三十年(1765),黄龙泉用水人等因为水源不足,私自开掘金华堰水,金华堰用水人等曾经告官。这定有先例,约定里写明,一支系用金华堰水,一支系用黄龙泉水,已成铁案,怎么能妄起争端?嘉庆九年(1804)春天大旱,到夏天了,雨还没有下。金华堰用水人等视泉水为甘露,把堰头闸口砌得过于细密,以致水渗漏不出,真身洞的和尚汲水尚且不够,自然也就没有水绕行和黄龙泉汇合、润泽真身洞以下的田地了。因此,潘姓等人见禾苗枯槁,情急之下,私自挖掘金华堰水,触动了金华堰用水人等的利益,他们拔去了邱姓人家的秧苗,两家都告到县里,相互争斗。经过张县令断明:以前让潘姓等用水人,每轮放水八夜,本堰人等放水时间占十分之九,以致闹到县里,承蒙朱太尹准予纠察批办,李仁明详细地查验了水利工程,各自定立了成规,不应该妄起争端。潘姓人等历年以来,也并无争议,今年因为干旱,金华堰头水闸砌得细密,使渗漏之水断流,这才引起了此次争讼。县令斟酌情理,明确判断:自此之后,金华堰人等不管一年四季干旱下雨,堰头永远疏闸,使渗漏之水长流,这样就能让黄龙泉用水人等仍然按照旧例,享受其源源不断的润泽,那么争端就永远平息了。县令还下令将“堰头疏闸,渗漏长流”八个字刻在堰坝旁的石碑上,永远保存下来,以作凭证。
唉,这个英明的判断一定使天理归于正道,仍然按照旧例,如此也就公平无欺、没有争讼的担忧了。诉讼的双方都已平息,应当把它刻在石碑上,斟酌再三,以资纪念,这并不是多事,只是为了给后世的不公平者做一借鉴罢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