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辐射防护
(1)X射线专用探伤室探伤
专用探伤室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的放射安全,探伤室必须与操作室分开。
探伤室屏蔽设计应充分考虑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和范围、装置的工作负荷及室外情况,确保室外人员年有效剂量小于其相应的限值。
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的防护性能相同,并安装门-机联锁安全装置和照射信号指示器,必须在门关闭后X射线装置才能进行透照检查。
探伤室的窗口必须避开有用线束的照射方向,并应具有同侧墙的屏蔽防护性能。
(2)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
进行透照检查时,必须考虑控制器与X射线管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以保证探伤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进行透照检查时,控制区边界上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示标识,探伤作业人员应在边界外操作,否则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进行透照检查时,管理区边界上必须设警示标识,如信号灯、铃、警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控制在管理区边界附近不应有经常停留的公众成员。
2.γ射线探伤机的辐射防护(www.xing528.com)
(1)固定式探伤的辐射防护
γ射线探伤室的建筑(包括辐射防护墙、门、窗、辐射防护迷路)应充分考虑直射、散射和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确定防护厚度。
辐射防护墙外5 cm处剂量率应小于2.5 μGy·h-1。
辐射防护门入口处必须有固定的放射性危险标志,照射期间有醒目的“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探伤室入口处及被探物件出入口处必须设置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在γ射线探伤机工作时应自动接通,并能在有人通过时自动将放射源收回源容器;辐射防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相同,其外5 cm处的剂量率应小于2.5 μGy·h-1,并安装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机房内适当位置安装固定式剂量仪。
(2)移动式探伤的辐射防护
进行探伤作业前,必须先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40 μGy·h-1。在其边界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警示标识。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可采用绳索、链条和类似的方法或安排监督人员实施人工管理。
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进行探伤作业时,必须考虑γ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年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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