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许可证管理是通过审管部门对拟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安全和防护设施、人员资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和验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方可允许该单位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从而防止或减少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电离辐射,而电离辐射对人体会产生有害的生物效应,超过一定剂量的照射可导致人体放射性损伤,甚至死亡;同时放射性物质保管、处理和处置不当,还会导致环境的放射性污染。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无论在正常实践活动中,还是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的情况下,对工作人员、公众和周围的环境,都会存在一定的潜在危害,因此,对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必须实行资格管理,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此,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在开展相关活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许可证管理是通过审管部门对拟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安全和防护设施、人员资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和验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方可允许该单位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从而防止或减少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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