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7月4日,美国总统林肯在向国会递交的一份咨文中曾提出过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世界上所有实行共和体制的国家是否都有这样一个根深蒂固并且是致命的弱点?即一个政府的必需生存对其人民的自由而言是否一定过于强大,而对其本身的生存维护却又过于软弱?”[1]林肯总统的问题隐含着一个可怕的悖论:政府如若坚守民主宪政的基本原则,则将难以有效应对各类危机。因为“那些在危机时刻不能诉诸独裁的共和国一般将在严重情况发生时归于毁灭”[2]。但是,政府如若诉诸独裁措施,这些措施本身就会摧毁宪政秩序的基本构造,因为“危机或紧急状态下的政府不可能是立宪政府”[3]。那么,现代民主宪政国家如何解决这一可怕的悖论,以便在维护宪政国家基本原则的同时,又能够成功地应对危机?林肯总统的问题犹如一个“魔咒”,一直困扰着美国的知识和政治精英。从内战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从大萧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从越南战争到冷战,每一次重大危机的发生,总统的“魔咒”就会散发出诱人的魅力,吸引着诸多有识之士进行不知疲倦的“解咒”运动[4]。
2001年9月11日,随着象征美国精神的“双子塔”化为灰烬,沉默已久的“魔咒”再度复活。恐怖事件发生后不久,布什总统就发布一道行政命令,授权特别军事法庭审判被怀疑从事恐怖活动的外国人或者属于基地组织的成员[5],“单方面地改变了美国的司法体系”[6]。司法部长约翰·艾婿克沃夫(John Ashcroft)宣布了一个大规模的反恐计划[7]。国会则仓促通过了《美国爱国者法》— “类似于一个破布袋的玩意儿”,[8]规定了“增加反恐资金、打击恐怖分子的经济设施、宵禁和疏散、监视、电子信号截取、严格的限制接近公共信息和场所等措施”[9]。“利维坦”的兽性既已激活,“潘多拉之盒”也被打开。但是,达摩之剑也应出鞘。面对布什政府咄咄逼人的“战争运动”[10],面对国会的支持及最高法院的默许,面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不断丧失,面对恐怖袭击再一次发生的威胁— 在悲痛、恐惧、无奈、荣誉、自尊等心理因素复杂地交织着的背景下— 美国学术界新一轮“解咒”运动再度爆发。
尽管这一场运动远没有结束,但是美国学术界已经贡献了骄人的知识成果— 用“思想的盛宴”一词加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11]在这场“盛宴”中,耶鲁大学法律和政治科学系资深教授布鲁斯·艾克曼(Bruce Ackerman)的“紧急状态宪法”无疑最为“引人注目”。[12](www.xing528.com)
那么,在这一场知识与思想的交锋中,艾克曼的紧急状态宪法的魅力究竟在何处?面对古老的“魔咒”在恐怖主义时代的显灵,他的“解咒”之道是什么?在此,笔者以艾克曼和两组评论者的文章为主要分析对象,阐述他的紧急状态宪法的正当性基础、基本构造等问题,并分析他的理论的价值及面临的主要挑战,以期在与大家一起分享这位一流法律教授的“思想”的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紧急状态理论和立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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