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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务的约定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上述法定行为以外,在合伙事务的执行中不得再约定有限合伙人其他参与合伙事务执行的行为。

其他重要事务的约定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其他重要事务的约定里面包括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事宜;合伙事务的执行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事宜;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事宜;等等。

对于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不同。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来讲,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至于亏损分担,由于有限合伙人本来就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对于超出合伙企业财产的亏损或债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来承担。

对于合伙事务的执行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法定行为不属于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即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这些事务,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www.xing528.com)

除上述法定行为以外,在合伙事务的执行中不得再约定有限合伙人其他参与合伙事务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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