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艺人经纪合同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艺人经纪合同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在该文件中,对于“经纪人”有一个仍具有参考价值的定义: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本节将主要围绕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经纪公司依法可以提供的经营服务内容,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讨论。

艺人经纪合同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艺人经纪合同,或演艺经纪合同,从法律关系上看是规范艺人与经纪公司(经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对于这类合同及其内容没有特别的规定,对于“经纪公司或经纪人”也没有专门的定义。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经发布过《经纪人管理办法》(最后的版本为2004年修订版),但是该办法已经失效。不过在该文件中,对于“经纪人”有一个仍具有参考价值的定义: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此外,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与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对于个体演出经纪人与演出经纪机构的定位与经营内容进行了明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9条规定:“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www.xing528.com)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了符合上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6条的演出经纪机构的活动与经营范围:①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②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③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从上述这些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可以看出,演艺事务的经纪机构(经纪人)可以被理解为:在演艺事务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演艺事务从事组织、制作、营销、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等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那么艺人经纪合同,或演艺经纪合同,从内容角度看也就是经纪公司(经纪人)为艺人的演艺事务提供组织、制作、营销、居间、代理、行纪、推广等业务的合同。

本节将主要围绕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经纪公司依法可以提供的经营服务内容,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讨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