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create)一词依据《韦氏大字典》的解释,有“赋予存在”(to bring into existence)的意思,具“无中生有”(make out of nothing)或“首创”(for the first time)的性质,创造力(creativity)则是一种创造的能力(ability to create)。也有学者称之为创造性思维能力(creative thinking abilities)。
中小学音乐“创造性思维教学”则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作为音乐教育的一种方式,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一种音乐教育过程。其中有两重含义:
其一,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学科密切协调,需要教师全员参与。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创新意志和品质,帮助学生掌握创造性思维方式和方法,需要几门学科的教师共同完成,其中,音乐学科具有其他学科不可代替的独特功能。因为它是一门特殊的学科,就音乐的表现内容而言,具有形象性的特点,它可为学生提供更为自由,更为广阔的生发出想像力与创造力的空间,因此,音乐课堂理所当然应成为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重要阵地。
其二,要适度给“创造”的含义定位,并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把握创造的度。给“创造”定位为“前所未有”、“世界首创”的认识显然是以人类历史作为参照系的。在中小学生中有多少人能达到这种意义上的“创造”呢?对“创造”的含义定位过高,直接地引发了教师们的畏难情绪。其实,在创造性思维教育中,“新”的比较参照系是被界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的。班级或团队中别人没有说过、没有做过的,甚至在学生个人历史上没有说过和做过的,都可以看作是创新思维。假如学生能从与众不同的角度思考某一问题,能用别出心裁的方法完成某道习题,都应视为是一种“创造”,因为用发展的眼光看,这样的学生将来很可能会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www.xing528.com)
在国外主要有两种音乐创新教育体系,一是瑞士“达尔克劳斯”教学体系——音乐节奏与体态律动、即兴的创造与表演等。强调音乐是人类情感的反应,把情感转化成具有音乐性的动作,这些动作就是人类肢体的动作,通过肢体动作将人的内在情感转化成音乐的形式表达出来。同时发展大脑与身体之间神经系统的机敏协调反应。即兴创作表演是以语言、动作、演唱、游戏等手段进行即兴的创作,通过创造生动、活泼的气氛,调动学生身心各方面的能力与条件,激发创造能力的发展。二是德国“奥尔夫”教学体系中“原本性”、“元素性”音乐。强调音乐是同人类原本的自然的动作、语言联系在一起的。人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表演者参加到音乐中去,音乐教育应面向所有的人。认为音乐教育的目的首先在于培养人而绝非完全是音乐技巧的事情。注重激发学生的想像力创造力去进行音乐的探索与体验。
我国过去的音乐教学过多地强调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所以,国内目前还是一个较新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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