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共知,在社会实践中,人们的感觉器官感知社会客观事物或欣赏各种文学艺术等,主要依靠“六觉”而感知。这六觉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温觉、触觉。听觉是我们观察、探究事物十分重要的一种手段,如学“物理”对于机械运动声音的感知;学“生物”对于动物声音的感知;学“语文”、“外语”对于语言、语音声调的感知;学“军事”对于武器发射的声音感知等,都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观察手段。音乐是以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要素,作精密、有机的结合以表现事物的艺术,因而,对学生听觉的敏锐力、鉴别力、精确力等才能的培养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我们高中音乐欣赏课正是突出听觉的聆听实践活动,直接地培养学生感知社会客观事物的实践能力。
另外,从艺术审美过程的角度来看,在绘画、雕刻等造型艺术的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接受方式,是“共时”的“视觉”。也就是说,在一瞬间,客体以其全部形象呈现在主体面前。我们的音乐欣赏课,学生作为审美主体,面对着的是各种不同类型的艺术化音响,他们必须通过向纵深发展的“历时”的“听觉”来实现。就是说,要经历相对固定的时间过程的聆听,各种不同类型的艺术化音响,由第二信号系统传送到大脑神经中枢,伴之复杂的心理现象,如知觉、联想、想像等而逐步化为活跃的形象。我们通过“历时”的“聆听”活动,让学生体验感受音乐严谨有序、层次清晰、起承转合的主题展衍及多声部有机结合的各种表现形式和手法,训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培养他们正确感知客观事物的实践能力。
现在的高中学生,一提音乐欣赏,就是听录音磁带或CD专辑、看“流行”歌曲MTV和演唱会实况录像或VCD。在“听”、“看”的过程中,听上几句就开始议论,很少有人认真仔细安静地把整个“歌”听完。假如你要问他们比较“熟悉”的歌儿,只不过是只言片语的知道几句词,缺乏对整个歌曲内容的熟悉和深刻的理解。欣赏歌曲尚且如此,欣赏器乐曲的情况就更糟了,开始听一听旋律,如果“入耳”能听上一会儿,接着就开始瞌睡;如果不入耳的话,则即刻爬桌入睡。
总之,高中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欣赏,只是片断的、肢解的、局部的略听,缺乏对音乐艺术作品的完整、仔细地聆听和体验,也无法全面深刻地理解音乐作品,根本谈不上什么音乐欣赏水平,就连欣赏音乐最起码的“历时”聆听要求都没有做到。这样的现状需要通过高中音乐欣赏课,不断地加强“历时”聆听习惯的养成教育,迅速提高他们的“听觉”水平来扭转。
教学中,遵循音乐审美“历时”的“听觉”规律,首先要求教师在音乐欣赏课教学中,注意聆听歌曲、乐曲的完整性,其次要设计问题,使学生在聆听中,了解音乐作品的乐思、动机、乐汇、乐句、乐段之间以及和整个乐曲的关系及所起的作用等。总之,要让学生养成完整地聆听习惯,使学生自觉地在专注聆听中,注意捕捉音乐的主题的发展变化,同时也注意乐曲的节奏、旋律、力度、音色等方面的变化,在音乐的整个“历时”过程中,凭借“听觉”来感受、理解和鉴赏音乐作品。
为了让学生一开始就体会完整聆听和倾听的重要性,体验欣赏音乐的一般过程。我在第一节上课时,先让学生听一首短小乐曲,是关乃成同志根据贺绿汀的游击队之歌改编的手风琴独奏曲《游击队歌》。
乐曲刚开始没几句,有些学生听出是游击队之歌,有的跟着唱、有的说:这谁没听过呀……等。我问:“你们听,音乐完了吗?”学生回答:“没有呀!”我说:“等音乐全部听完以后,你们再说、再唱也不迟呀!”同学们安静地听起来。随着游击队之歌乐曲的力度、音区、音色等变化,学生仿佛也在思索着什么。当“5—6.5|3#2 3#2︱333#2 333#2︱……”的旋律出现时,有的同学小声说:“鬼子进村了。”游击队之歌旋律的再次出现,伴随一些不谐和和弦的强烈音响,最后,以雄壮的游击队之歌音乐结束。(www.xing528.com)
聆听完了,我说:“你们可以充分地说、尽情地唱吧!”。同学们唱了、说了一会儿,我便进一步地问他们:“游击队之歌的旋律代表什么?你们又是怎么知道鬼子进村的?你感觉乐曲由几部分组成?……”。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言,通过对音乐旋律、节奏、速度、力度和乐器等方面发展变化的议论,把那战火粉飞的抗日战争中,游击队英勇杀敌的故事,讲得各具特色、活灵活现。这时,我总结道:“同学们,如果我们不把整个乐曲全部听完,能够描述出这么生动故事吗?(学生肯定地回答:不能!)对,不能!这就告诉我们,音乐欣赏不能只听乐曲的一部分,而是需要耐心地从头至尾完整地聆听乐曲、歌曲。”
紧接着我又指出:“这里的听,不是一般的听,是‘倾听’,就是仔细地听。仔细就是要在听的过程中,注意捕捉特点鲜明的旋律,换句话说也就是捕捉乐曲的音乐主题。”为了使学生理解“倾听”,我继续向学生提问:“你们听了之后,感觉乐曲中有几段特色鲜明的旋律?”学生回答“两段。”我又问:“是哪两段旋律?”学生答道:“游击队歌的旋律和鬼子进村的旋律。”随后我进一步问:“这两段旋律是如何出现、发展和变化的?”、“这首乐曲你感觉是由几部分构成的?”等。学生们各抒己见,他们从前奏的火车声开始说到游击队的神出鬼没、迂回作战;从鬼子进村开始说到游击队的迅速出击、勇猛杀敌;从游击队战士与日本鬼子的殊死搏斗说到最后战斗胜利的喜悦。此时,学生通过讨论式的发言,对这首乐曲的逻辑结构了如指掌。我又总结道:“艾伦·科普兰曾说过‘旋律通常是聆听者的向导’,我们的聆听实践就是要听辨出音乐的主题,不断注意它们的发展、变化和最后的结果。因为只有这样的聆听欣赏,才可能真正全面地体验乐曲的情感,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从中受到某些启发或教育,完成音乐审美感受的全过程,并且提高我们全面认识客观事物的实践能力。”
遵循音乐审美“历时”的“听觉”规律,培养学生完整的聆听习惯和全面认识客观事物的实践能力,不是一节、二节课的事,而是要贯穿整个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从钻研教材、制定计划、课堂的结构、教学方案的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都要符合这一规律,考虑到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另外,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坚持“聆听”的要求,创造“聆听”的环境,狠抓“聆听”方法的指导,使学生能静下来,听音乐、琢磨音乐、了解音乐、逐步深刻地理解音乐。
通过音乐欣赏教学,现在的高中学生:从原来的“坐不住”,到能听十几分钟的乐曲不瞌睡;从原来的“瞎听”,到现在专注音乐发展变化过程的聆听,他们正在逐步地养成认真完整欣赏音乐作品的习惯,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对事物的比较、分析、综合、归纳等方面的社会实践能力。
学生能完整仔细地聆听音乐,学习从逻辑思维角度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这只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突出“声”态向“形”态的转化,则是发展学生形象思维、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对进行音乐审美教育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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