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是20世纪享誉全球的意大利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独特的幼儿教育法,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深深地影响了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先进国家。蒙特梭利教学法(也叫蒙氏教育)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发展儿童潜能的教育方法。她巧妙地利用儿童自身的成长要求,在不损害儿童自由与快乐的前提下实现教育的目的。蒙氏教育法的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她为此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她的教学方法从智力训练、感觉训练到运动训练,从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从平民教育到贵族教育,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几代优秀的人才基础。《西方教育史》称她是20世纪赢得欧洲和世界承认的最伟大的科学与进步的教育家。
(一)蒙氏教育的理念
蒙氏教育的精髓是爱与自由。它的独特魅力源于对儿童的充分研究与了解,遵循儿童成长的自然法则,让儿童在预设好的环境中自由学习,丰富儿童的生活经验,激发儿童潜能,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构建独立、自信、专注等能力,为将来打下良好的素质基础。
1.使人成为人
蒙氏教育是使人成为人。第一个人是刚刚出生的生物性的人;第二个人是为人,为人就是受过教育,具备了教养、具备了人格的人。这就是蒙氏教育的意义,也就是人格形成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2.自发性的智能
人之所以有学习的欲望,就是受到与生俱来的智能的驱使,也就是孩子内在有一种执着追求知识和求发展的冲动。那是内部发展的原动力,透过人格的选择及行动而表现出来。如孩子热衷做某一件事时,大多会不知不觉地进行“分析、比一比、合起来、集在一起”的工作。如果这种内在冲动不通过教育去启动它,将会使幼儿本身存在着的巨大能量迟滞、消磨。
3.人的创造性
人类在未成熟的状态下出生,其后要靠努力去创造自己的工作,因此人类不只是有创造性,还在不断发挥创造性。其实,这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性,对人类而言,创造是自然而生的。蒙特梭利认为手的活动及语言在不断地保持调和,最后才能培养出孩子自己的人格,而人格在成长过程中发挥各种创造能力。
4.协助孩子自我发展
成人给儿童的教育是协助儿童自我发展,是给他出一己之力的。传统的教育则是成人在那里不断地教导儿童怎样去做,儿童就遵命式地去服从。那么,蒙氏教育就是让儿童发挥他自身的生命潜能,通过自身的实际的活动来发展自己的各个方面,包括人格的养成,这是教育的真谛。
5.有准备的环境
蒙特梭利认为环境是有生命的,是成人对儿童的使命清楚了解后所准备的,这个环境包含儿童成长所需的一切事物,同时也要排除所有不利于儿童成长的事物。
6.给孩子自由
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并不是放纵的意思,简单地说,自由的意义就是活动,让孩子自由选择对象、自己注意工作做到何种程度等。成人应观察那些活动,辨别幼儿哪些行为应该被禁止,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等,都要严格地禁止,逐渐加以根绝。
(二)蒙氏教育的特点
蒙氏教育法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是以科学的方法为根本的教育,有别于传统的幼儿教育。
1.以儿童为中心
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
2.“不教的教育”
蒙氏教育法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主张以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教育内容,让儿童自发、主动地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0~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让儿童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
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的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给孩子提供适时、适性的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
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
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对不同特点的儿童因材施教,不搞一刀切式的教育。
7.混龄教育
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长自己的知识、增强能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蒙氏教育教具非常丰富,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过这些工具,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排除单一奖惩制度
蒙氏教育尊重儿童,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式的教学成果
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三)蒙氏教育的内容(www.xing528.com)
蒙氏教育内容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包含了日常生活练习、感觉教育、数学教育、语言教育和文化教育5大领域的内容。
(1)日常生活训练(包括照顾自己,照顾环境,基本动作,社交行为,教室常规),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主性、专注力、手眼协调能力和自信心。
(2)感觉教育(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通过对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的训练,培养幼儿的观察力、分类能力和注意力,有助于孩子的感觉统合失调康复。
(3)数学教育(包括数概念建立,数的运算),培养幼儿初步的数量概念、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
(4)语言教育(包括书写的准备,字母、笔顺的练习,简单的单词、短语),通过对听觉、口语、视觉、语音、文字和阅读练习,培养幼儿听、说、认、读和书写能力。
(5)科学文化教育(包括音乐、美术、地理、历史、动植物等知识和能力),通过让幼儿学习民族文化,培养幼儿爱科学的情感和民族自豪感,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些内容是在自由的环境中,以儿童的兴趣为基础,有教具、有明确的智力目标的活动,提供并展示给儿童的,不是强迫灌输给儿童的。
(四)蒙氏教育的实施
蒙特梭利认为,使幼儿身心协调发展的活动就是“工作”。工作对于幼儿来说是极有帮助的,能有助于他的肌肉协调和控制,能使他发现自己的潜力,能有助于他培养独立性和意志力,能使他在生命力不断展现的神秘世界中练习自己并进一步完善自我。蒙氏教育的课堂是一个“有准备的环境”。
1.设计环境
蒙特梭利说:“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发展。”蒙特梭利教学法首重环境,就是基于同样的认识。概括来说,蒙氏教学法包含了四大要素——环境、教具、教师和儿童。其实综合起来,它们应该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的环境。
硬体设备(和附近的环境)、“教育环境”、教具、老师(导师)、孩子在一个完美的环境中,除了有方便孩子的“硬体设备”——慎重选择过的“教材、教具”(静态);还要有贤淑慈爱的“导师”,在其中担任设计教材和诱导孩子学习意愿以及在两者之间扮演沟通牵引的角色;当然还有主体人物——充满活力和学习意愿的“儿童”(动态)。
所有的硬体安排,必须注意到安全性,例如:你给孩子用的椅子,应避免用夹层的,因为孩子还无法控制重量,一不小心就容易被夹伤,最好是固定型的。要想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和养成他爱好整洁的习性,设备布置得美观与否也是重点之一。其应该是朴实亮丽的,而不是“昂贵的,就是最好的”,太过的奢华耀目或复杂灵巧对孩子并没有好处,只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有秩序”,并不只是说每样东西都有条不紊,而是指陈设的顺序,是根据经过大人考量过的小孩的接受程度、需要,使用以及归还是否方便而言的。
总之,预备好的环境应该也是具有文化素养的地方。它能:
(1)充分发挥孩子的生命力。
(2)保护孩子,给他安全感。
(3)供给孩子自由活动的场所。
(4)美。
(5)有限制——主要目的是让孩子适应,而不是因为好奇而吸引他。
(6)有秩序,要随孩子成长的需要而有渐进的变化。所以,要给孩子智能上的启发,环境中的设计和整备是第一步需要下功夫的。
2.导师
由于蒙氏教育法是以“儿童为中心”,迥异于传统的以老师为中心的幼儿教育。所以老师就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发号令的权威角色了。他不会以给孩子“灌输”知识为教育目的,反而是居于“帮助儿童生命成长”,设计、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
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让孩子乐于自由、自动地去动脑筋,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蒙特梭利的“老师”在“实验儿童之家”被称为“导师”(在日本称之为“指导员”或“导员”)。
导师必须懂得蒙氏教育的原理和教学方法。在指导儿童学习的“工作”时,会深知“它”其中的目的,程序与启、导之间的变化;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以及什么年龄,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对孩子能予以正确的指导,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正常发展,并提高其智能潜力。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关心他们的需要,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他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一个教材、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准备人”;孩子如何和环境接触,他能居中协调与引导;更是一个孩子学习“灵感”的“启发者”,与转变“头脑”的“诱导人”;他要能保证环境,维持环境的完整,能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都是完整的学习。以上这些特点,都是幼导师应具备的素质。
3.教具
“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再者,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的了,目的在于引导孩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为其他因素所干扰。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这个基本功能后,它就被允许与他种教具变换地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位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的本身上,也旁及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尊重它、维护它。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五)蒙氏教育的启示
蒙氏教育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操作性极强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它不但能完成对儿童的早期智力开发,而且能全面提升儿童的身心素质,促进孩子更加健康、更加科学、更加人性地成长。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国幼儿教育借鉴的,其对当今幼儿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尊重儿童,热爱儿童,追求儿童整体人格的全面、和谐发展
现代幼儿观认为:幼儿是发展的人,是独特的人,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教师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幼儿观,才能逐步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师生无论是在权利、人格上,还是在真理面前都是平等的。因此,教师对幼儿虽有教育、引导的权利,对幼儿不良习惯也可以严格要求,但要讲方法、讲民主,既不能单纯以教师为中心,采用专制的做法,也不能单纯地以幼儿为中心,采取放任的做法。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引导、启发、提高幼儿的学习兴趣,激发幼儿的求知欲,通过学与问最终达到师生共同学习的效果。
2.为幼儿创设适宜的环境
蒙特梭利认为,“环境”是她的教学法中强调的第一要件,是为了满足幼儿的需要及自我建构而设计的。蒙氏教育在材料的提供上强调幼儿的需要,根据幼儿的不同认知水平投放材料,激发幼儿的内在需要,给予幼儿独立工作和获取经验的机会。幼儿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和使用它们,使智力、意志力和个性在材料的操作中得到发展。
努力创设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有准备的环境,在蒙氏教育体系中,幼儿的身心发展都是在活动中实现的,所以这就要求教师一定要为幼儿提供有准备的环境,给孩子充足、自由的时间和空间。
3.教师对幼儿应进行细心的观察与合理性的指导
蒙特梭利认为,幼儿在教育活动中是处于主动地位的,教师则是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指导者。正如蒙特梭利所言:“应用我的方法的教师教得少,而观察得多;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幼儿心理活动和他的身体的发展。”教师要学会敏锐地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行为,还要学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灵活地调整教育方法和策略,教师要在教育过程中不断锤炼与锻造自己的专业素养,学会敏锐地捕捉、分析、统整来自各方的信息,充分研读幼儿,学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有效的教育方式和策略来实施教育。
教师应当引导幼儿积极主动地与环境相互作用。教师在与幼儿的活动过程中,应给予及时的观察、指导和支持,既不能让幼儿放任自流,也不能在活动中剥夺其寻求、探索的权利。不仅要重视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还要注意激发幼儿同伴互动交往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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