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损失单独核算,应专设“停工损失”账户,并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停工损失”项目。“停工损失”账户是为了归集和分配停工损失而设立的,借方归集本月发生的停工损失,贷方分配结转的停工损失,月末一般无余额。该账户应按车间分别设置明细账户,账内分设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停工时,车间应该填写停工报告单,并在考勤记录中进行登记。会计部门和车间核算人员,应对停工报告单所列停工范围、时数、原因和过失单位等事项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停工报告单,才能作为停工损失核算的依据。停工损失的核算见图4-2。
图4-2 停工损失核算图
例4-10 某企业甲车间因设备大修停工10天,停工期间应支付工人工资6000元,应负担制造费用2000元;乙车间因供电原因停工3天,停工期间应支付工人工资3000元,应负担制造费用1000元。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停工损失——甲车间 8000
——乙车间 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9000
制造费用——甲车间 2000
——乙车间 1000(www.xing528.com)
例4-11 在例4-10中,甲车间设备大修为正常停工,停工损失8000元,应计入成本;乙车间停工为非正常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中,供电公司同意赔偿3500元,计入其他应收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 8000
其他应收款——供电公司 3500
营业外支出——停工损失 500
贷:停工损失——甲车间 8000
——乙车间 4000
知识点拨
1.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季节性停工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属于停工损失,不作为停工损失核算。
2.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不设“停工损失”账户和“停工损失”成本项目。停工期间发生的属于停工损失的各种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其他应收款”和“营业外支出”等账户。这种核算方法比较简单,但不利于分析和控制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是指企业生产单位(分厂、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材料费用、燃料及动力费、应支付的生产工人薪酬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停工损失应当根据发生停工的原因进行分配和结转,分别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停工损失”成本项目、制造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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