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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费用归集和分配的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转材料指企业使用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应将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同原材料、包装物等成本差异分别反映,月份终了,应当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分摊的成本差异。在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即借记“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周转材料费用归集和分配的优化方法

周转材料指企业使用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例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贮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1.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两种: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没有专设成本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产品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厂部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应将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同原材料、包装物等成本差异分别反映,月份终了,应当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分摊的成本差异。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其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应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或当月月末),随同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一并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于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或报废当月度终了时),一次进行分摊,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不分摊成本差异。

(1)一次摊销法

采用这种方法,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领用当月的成本、费用中,即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账户。在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即借记“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例3-8 某工业企业对于某些单位价值较低的生产工具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价值。某月领用一批生产工具,其计划成本为1000元;以前月份领用的一批生产工具在该月报废,其计划成本为700元,其残料验收入库,计价40元。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率为节约3%。会计分录如下:

在领用生产工具时: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低值易耗品                    1000

在报废生产工具残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40

贷:制造费用                       40

在月末调整当月所领用生产工具的成本节约差异30(1000×3%)元时;

借:制造费用                   30

贷: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         30

一次摊销法核算简便,但由于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一般不只一个月,因而采用这种方法会使各月成本、费用的负担不太合理。它一般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或者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

(2)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先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另一半价值的摊销方法。为了反映在库、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应在“低值易耗品”账户下分设“在库”“在用”及“摊销”三个明细账户。(www.xing528.com)

采用这种方法,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账户;同时,按其价值的50%计算摊销额,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账户。此外,还应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及累计摊销注销,借记“低值易耗品——摊销”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账户。

例3-9 企业厂部管理部门将使用的某项低值易耗品报废,原价600元,使用中已经摊销300元,报废时收回的残料价值40元,应补提摊销260元,会计分录如下:

在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由在库转为在用: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6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600

同时,按原值50%计提摊销:

借:管理费用                   3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300

报废时,根据已提摊销额、回收残值和应补提摊销额: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300

原材料                     40

管理费用                   26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600

2.包装物的归集与分配

包装物是指为包装本企业产品,随同产品一起出售或者在销售产品时租给、借给购货单位使用的各种包装物品,如桶、瓶、坛、袋、盒等包装容器。

知识点拨

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账户内核算;各种包装用料,如纸张、绳子、铁丝塑料袋等,不属于包装物,应列入辅助材料一类。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账户内核算;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库存商品处理,都不在包装物核算范围内。包装物数量不大的企业,可以不设置包装物,而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账户内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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