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3-7具体资料如表3-7所示。
1.外购动力费用的归集
外购动力相当于外购材料,由于没有价值实体,因而无法设专门账户进行核算,也无收、发、存等环节的核算,所以在外购时,根据其具体用途将其费用直接借记各成本、费用账户。
2.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分配原则:在不同受益单位或对象有仪表记录的情况下,应根据各仪表所示耗用动力的数量以及动力的单价直接计算外购动力的费用计入受益单位的成本、费用账户;在没有仪表的情况下,则要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如可以按生产工时的比例、机器功率时数的比例或定额耗用量的比例分配。
例3-7 具体资料如表3-7所示。
表3-7 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
注:动力费用分配率=7380÷(41200+20300)=0.12
甲产品动力费用=41200×0.12=4944(元)
乙产品动力费用=20300×0.12=2436(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燃料和动力) 4944(www.xing528.com)
——乙产品(燃料和动力) 2436
辅助生产成本——修理车间(燃料和动力) 2610
——修理车间(水电费) 270
——运输车间(水电费) 210
制造费用(水电费) 360
管理费用(水电费) 690
贷:应付账款 11520
知识点拨
如果生产工艺用的燃料和动力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费用和动力费用,可以分别计入“原材料”成本项目和“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作为原材料费用和制造费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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