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养老金定位于普惠性的基本生活保障。从财源来看,日美两国的公共养老金缴纳比例远低于国内27%的水平,政府补贴占比持续上行,加之两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更高,与国内一样也面临着公共养老金枯竭的问题。例如美国OASDI(联邦老年、遗属和伤残人信托保险)基金测算,从2018年起,费用将超过总收入,储备金将登顶向下,预计OASI(联邦老年、遗属保险)基金将于2034年枯竭,而DI(伤残人信托保险)基金将于2032年枯竭。另一方面,公共养老金对日美两国居民的收入替代率不高,例如,对于终生工作挣得平均工资并且在65岁退休的美国劳动者,公共养老金的平均收入替代率仅为38%,远低于经合组织国家52.9%的平均替代率,而公共养老金对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替代率接近75%。换言之,公共养老金在提供基本生活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中高收入人群而言,难以作为退休收入的充足来源。
表3-3 美国和日本的养老金体系
(续表)
(www.xing528.com)
企业和个人养老金的繁荣促进了资管业的发展。根据美国雇员福利研究所和格林沃德机构对2000位25岁及以上美国公民的在线调研[3],59%的受访者认为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来源做准备让他们感到压力,61%的受访者或其配偶会为退休而参与养老计划;在没有参与任何养老金计划的受访者中,56%表示他们的储蓄和投资合计少于1000美元。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的调研[4]显示,90%的美国DC计划受益者认为,这类企业年金计划有助于他们进行长远规划和增加储蓄规模;超过一半的美国DC计划受益者认为,如果没有这类企业年金计划,他们很可能不会进行自主储蓄。拓展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等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养老金来源,不仅可以有效缓解财政持续补贴的压力、实现社会保障质量的提升,还可以实现资管市场的有效扩张。以美国为例,根据PSCA(美国计划赞助委员会)统计[5],截至2017年年末,401(k)计划配置美国股票、全球股票、股债混合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的比重分别为43.7%、16.3%、27.3%、10.2%、2.5%。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统计[6],截至2018年年末,IRAs资产中有45%投向共同基金。401(k)计划和IRAs的高速扩张带动了美国资管业的繁荣。
第二支柱方面,人社部、财政部于2017年12月18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与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相比,由自愿属性向半强制属性转变,下调企业缴费和总缴费的上限(分别由职工工资总额的12%降至8%、由职工工资总额的1/6降至12%),实施方案更为灵活(如增加变更、中止、恢复、领取方式等内容),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较为明显的改善。
第三支柱方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6月29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能满足长期受益需要的养老金产品。财政部等5部门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个人在购买和积累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环节分别享受所得税抵减和免征资本利得税,补上了无税收优惠的短板;2018年5月开始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三个地区试点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此外,证监会于2018年2月11日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对公募基金参与养老金管理的运作形式、配置比例等方面做出详细安排,通过“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等规定,引导基金追求长期稳健的增值。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从现收现付的养老金筹集模式为主,向预筹积累制为主转变,养老保障的待遇标准从DB型为主向DC型为主转变成为必然趋势。随着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中国发展养老金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政策环境将持续改善,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将为资管业带来规模相对可观的长久期资金,从需求端倒逼目前资管业改变以货币市场基金等低收益、高流动性资产为主的局面,为行业转型和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需要提升风险偏好,显著增加风险资产配置。在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的核心目标是解决国民退休后的基本温饱问题,并通过现收现付与账户统筹的制度安排,实现基本养老保障的公平给付,故应当注重资金运作的稳健安全。第二支柱致力于提高投资者的退休生活水平,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参与度不高,缺乏实质性发展,迄今仅覆盖约8万家企业和2400万名职工,较难有效发挥其补充养老收入的作用。账户制是第三支柱,也就是个人养老金产品扩张的核心,合理的账户制度设计能够激发投资者参与第三支柱的热情,进而显著提高第三支柱的参与率和资金规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