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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总结:现行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以上对于现行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实证分析,可以对于现有的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梳理:现行的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大量的环境侵权纠纷难以纳入司法程序进行解决,环境侵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数量、比例较少。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立法形成的环境侵权法律制度限缩了“环境侵权”的范围,塑造了法官群体的认知,决定了法院启动司法程序救济环境侵权的类别。

简单总结:现行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以上对于现行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实证分析,可以对于现有的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梳理:

(1)现行的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大量的环境侵权纠纷难以纳入司法程序进行解决,环境侵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数量、比例较少。

(2)现行的环境侵权救济诉讼机制主要解决的是环境污染导致的环境侵权,在司法程序中,“环境污染”等同于“环境侵权”,广大的法官群体对于生态破坏型环境侵权并不熟悉、并不认同。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立法形成的环境侵权法律制度限缩了“环境侵权”的范围,塑造了法官群体的认知,决定了法院启动司法程序救济环境侵权的类别。

(3)法院/法官在审理环境侵权案件中遭遇了很多法律难题,这些难题主要表现在“受害人举证难”、“损害鉴定难”、“因果关系证明难”、“缺少法律依据”和“诉讼主体资格认定难”等几个方面,这些难题不但阻碍了环境侵权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在根本上影响到环境侵权通过司法的救济效果。(www.xing528.com)

(4)虽然在既有的诉讼模式下解决环境案件有诸多问题,但是,调研访谈结果很明显显示,法院/法官也并不倾向于赞成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部分法官甚至不了解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不少法官从既有的法理基础和制度约束层面明确反对,也有部分赞成,但更多的是持有“审慎赞成”的态度。

(5)是否要建立环保法庭?法官们也观点各异。在受访法官中仅有7%的法官认为有必要,有26%的法官明确反对,有67%的法官持有折中观点。反对者认为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可以解决问题,赞成者因为既有的诉讼机制遭遇的困境从而认为应该有制度创新,而折中观点的持有者,主张创新而又力图不突破既有的制度和程序框架。但最大的问题是,现有的法官群体不管是赞成或者反对,并没有从环保法庭作为专门环境诉讼的组织基础的层面去认识与评价环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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