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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解析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运输合同的概念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解析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其中,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的人为承运人,将自己或他人的物品交付承运人并支付运费的人为托运人,从承运人处接收物品的人为收货人。

(二)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运输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承运人负有将旅客或货物准时、安全运至约定地点的义务,享有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旅客、托运人负有按规定支付票款或运费的义务。因此,运输合同是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运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告成立。在客运合同中,当旅客购得车票时,合同即告成立;在货运合同中,当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办理完货物运输事项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等到将货物实际交给承运人时合同才成立。因此,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3.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以运送旅客或货物为履行目的,即实现旅客或货物的空间转移。承运人为旅客或托运人提供的是一种运输服务,运输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劳务,也不是被运输的旅客或货物,而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www.xing528.com)

4.运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1)承运人主体特定。法律要求运输承运人要具有一定的承运能力,从事运输业务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领取运营许可证。

(2)旅客和托运人主体广泛,每个公民都有乘坐车、船、飞机的权利,同时,每个公民和单位都有可能需要利用运输部门运送货物,所以,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可以订立运输合同,成为一方当事人。

(3)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时常会出现第三方主体即收货人。收货人是一个特殊的运输主体,在领取货物时,与承运人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5.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

因为承运人要与不特定的任何人随时建立运输合同关系,加之运输合同范围比较广泛。为快捷方便,简便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事先拟定格式合同即成为通例,其合同形式多为表格式和票证式。

6.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本上都是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即告成立。但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也可以依法进行修改。对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当事人不能协商。对于选择性的条款或者提示性的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凡是当事人协商的补充条款,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合同法特别强调当事人的约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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