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义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是通过对合同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含义的解释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条款由语言文字所构成。欲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必须先了解其所用的词句,确定该词句的含义。因此,解释合同必须由文义解释入手,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但由于语言文字本身的多义性以及当事人本身的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合同文本词句语义含混不清,合同用语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时甚至相反,这就要求合同解释不能拘泥于合同文字,而应从语法、逻辑等角度对合同予以全面考虑,探求当事人的真意。
(二)整体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是指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整体联系上阐明某一合同用语的含义。只有对合同的条款做相互解释,才能确定各个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真正意思。合同条款都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当事人意图通过语言文字在合同的整个内容中是有组织的,而不是毫无联系、彼此分离的词语排列,通过整体解释把有争议的条款或词语与其上下文所使用的词语联系起来,就能正确、合理地确定当事人的实际意图。同时也要注意到合同不仅有语言文字组成,还包括诸多其他行为和书面材料,在确定某一争议条款或词语的意思的过程中,应将这些材料放在一起进行解释,以便明确该条款或词语的真正意义。
(三)目的解释原则
如果合同所使用的文字或某条款可以做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采用最适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当事人订立合同均为达到一定目的,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其用语均为达到该目的的手段。因此,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乃至整个合同的内容自然须适合于合同的目的。合同的目的,一般而言是当事人所欲追求的具体的经济或社会效果,这是合同目的意思的内容。对此,可分别按以下情况加以确定:(www.xing528.com)
(1)合同的目的应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通过一致的意思表示而确定的目的;
(2)当事人双方所欲达到的目的不一致时,以双方均已知或应知的表示于外部的目的为准;
(3)合同的目的不仅指合同整体目的,还可区分为部分合同目的和条款目的,在进行目的解释时应予以兼顾。
(四)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在合同的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时,应按照习惯或惯例的含义予以明确;在合同存在漏洞,致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时,参照习惯或惯例加以补充。当事人之间若存在交易习惯的,而这种交易习惯是在长期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则通常当事人对这种交易习惯都存在着依赖,因此,习惯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确定当事人内心意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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