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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交易的促成,维护交易的安全。(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损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行为使一方当事人遭受了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过失”实为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一定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前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即为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交易的促成,维护交易的安全。一方面促使人们在市场中大胆寻求交易伙伴,一旦遭受损害则可以以缔约过失责任为理论武器寻求法的保护;另一方面该责任会提醒从事交易准备活动的人们,要认真、诚实地对待谈判对象,否则的话,会因为自己的过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失的存在

缔约过失行为使一方当事人遭受了损失。这种损失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一方当事人在与另一方订立合同过程时,基于信赖关系相信对方会真诚合作,相信合同最终会成立乃至生效,然而由于对方的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而造成了自己的损失;也包括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没有尽到照顾、保护义务而造成他方损失。(www.xing528.com)

2.行为人有过错

在我国,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过失”实为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种过失表现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3.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即损失是由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由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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