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议
1.决议的含义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也就是说决议是用来公布党的领导机关或是国家权力机关召开会议所解决的重要事项或是重要问题,又或是会议所通过的一些重要决策的指导性公文。
2.决议的分类
决议的分类一般有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三种类型:
(1)公布性决议
公布性决议是公布某项法规、提案的决议,这种决议非常接近“决定”的作用,但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它的内容还有进一步提请更高级会议与机关审议的必要,而“决定”的内容是已成定论的,下属机关必须贯彻执行。
(2)批准性决议
批准性决议是国家或党政机关会议对议案表示肯定或否定意见的文件,目的是公布议案审议的进程、结果,也可以称为“认可性决议”。
(3)阐述性决议
阐述性决议是将某些重大结论的具体内容加以展开阐述时常用的一种公文,属于针对某一专题性问题作充分说明的大型公文,有极大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3.决议的结构及写法
决议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构成,标题部分还会附上决议正式通过的日期,通常是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以及通过时间,也可以只写年月日。
(1)标题
决议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还有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构成,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其中发文机关是通过决议的会议,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正文
正文部分由决议缘由、决议事项和结语三部分构成。
①决议缘由。一般指简要说明有关会议审议决议涉及事项的情况,并对作出决议的原因、根据、背景、目的或意义进行陈述。具体来说就是要写清楚会议听取了什么,学习讨论了什么又或是批准通过了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等等。
②决议事项。即写明会议所通过的决议事项,或是会议对有关文件、事项作出的评价、决定,又或是对有关工作作出的部署安排和要求、措施。
③结语。一般来说,在决议的最后部分通常有一个鼓舞性、号召性的结尾,目的是对决议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号召和执行要求。有的决议可不单列这一部分。
【范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 年3 月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 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心协力、拼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
(二)决定
1.决定的含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从决定的概念可以看出,其适用范围是很广泛的,它体现了发文机关对某些重大问题或事项的认定、判断和决策,可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2.决定的分类
根据决定的适用范围,可分为法规性决定、知照性决定、指挥性决定、表彰与处理性决定、变更或撤销性决定。
(1)法规性决定。法规性决定指的是为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和国家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而制定的类似于法规的重要决定。
(2)知照性决定。知照性决定就是将已经作出决定的事项传达给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一般来说这类决定没有执行要求,只是安排一些事项。
(3)指挥性决定。这类决定也称为部署性决定,通常是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部署的决定,通常来说这类决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求坚决予以贯彻执行。
(4)表彰与处理性决定。这类决定就是对人或事项进行表彰或是处理的决定。
(5)变更或撤销性决定。指对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或有关事项作出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3.决定的结构和写法
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成文时间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决定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如《××关于× ×体制改革的决定》,一种是事由、文种,如《关于× ×的决定》。在具体写作时,需要采用何种形式的标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2)正文
决定的正文通常由作出决定的根据和缘由、决定的事项和执行要求等几部分组成。在作出决定的根据和缘由中,主要写出作出决定的原因、理由,目的是让人们知道决定的必要性。决定的事项是决定的主体,一般要写决定的具体内容,在执行要求的部分,通常是提出希望或者发出号召。
(3)落款和成文时间
落款需标明制发机关和成文日期。
【范例】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东深供水工程建设者群体“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2021 年4 月21 日)
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党中央为解决香港同胞饮水困难而兴建的跨流域大型调水工程。上世纪60 年代,来自珠三角地区的上万名建设者,响应党的号召,克服施工装备落后、5 次强台风袭击等重重困难,通过人工开挖、肩挑背扛等方式,开山劈岭、凿洞架桥、修堤筑坝,仅用一年时间就建成了规模宏大的供水工程。上世纪70 年代至2003 年,工程又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扩建、改造,供水能力提升至建设初期的三十多倍。经过50 多年精心建设守护,东深供水工程满足了当前香港约80%的淡水需求,成为保障香港供水的生命线,增进了香港的民生福祉,保证了香港的繁荣稳定。
一代代东深供水工程建设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创新、接续奋斗,充分彰显了他们忠于祖国、心系同胞的家国情怀,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不畏艰苦、甘于付出的奉献精神。他们的拼搏奋斗故事,激励了一代代特区建设者敢闯敢试、勇立潮头;他们的真挚爱国情怀,感召了广大香港民众饮水思源、爱国爱港;他们的几代接力传承,凝聚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香港繁荣发展的磅礴精神力量。为宣传褒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授予东深供水工程建设者群体“时代楷模”称号,号召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英雄、争做先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
【知识链接】决议与决定的区别
决定和决议是近似文种,二者的不同大致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①内容有所不同。决议涉及的内容宏观性、原则性、理论性较强,而决定涉及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实践性更强一些。
②形成程序有所不同。按规定,决议的形成必须经过正式会议或法定会议讨论通过;而决定,虽然有时也要经过会议讨论通过,但没有规定必须如此。
③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决议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议”,所以较多使用议论;决定则较多用来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不一定要展开充分的议论。
④成文日期标写有所不同。决议的成文日期,用括号标写在标题下方,有时还要包括会议名称;决定可以这样标写(党的机关公文多见),也可以像一般公文一样,将成文日期标写在正文之后(行政机关公文多见)。
(三)意见
1.意见的含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意见的释义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原本是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给下级机关出主意作指示,是具教导性、启发性、说理性的行文。实践中发现,就“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也适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提出,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提出。所以,意见可以是上行文、下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
2.意见的种类
(1)规划性意见
规划性意见是对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的大体构想。它的特点是适用时期长,内容宏观化、整体化,类似于规划、纲要等计划性文体。它指示了一个时期内某项工作的要点、原则和努力方向,但一般没有具体的方法和措施,如2018 年8 月8 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是一个宏观化、纲要化的意见。
(2)实施性意见
实施性意见一般是为贯彻落实某一重要决定或中心工作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它重在阐发上级的有关精神,使下级单位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有更深入的理解,同时提出较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工作安排。例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校特色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17 号)。
(3)指导性意见
对如何做好某项工作提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具体,有时还会有一些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等,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 号)。
(4)请批性意见(www.xing528.com)
请批性意见是行文单位将自己主管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先呈报给执行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再由上级机关批转给有关单位执行的意见。
3.意见的结构及写法
意见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成文时间三部分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二是事由、文种,如《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
(2)正文
开头要简要说明提出意见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但不面面俱到。文字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下文。
主体部分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或处理办法一一写明。如果是规划性意见,内容繁多,可列出小标题作为各大层次的标志,小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小标题。
结尾通常就与意见的实施有关的事项做出说明,或把此部分内容作为主体部分一项内容写出,不必单列结尾部分。
(3)落款和成文时间
落款包括发文单位、印章、发文日期。
【范例】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略)
(二)工作原则。(略)
(三)主要目标。(略)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略)
(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略)
(六)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略)
(七)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略)
(八)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略)
(九)构建绿色供应链。(略)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打造绿色物流。(略)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略)
(十二)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略)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促进绿色产品消费。(略)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略)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略)
(十六)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略)
(十七)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略)
(十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略)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九)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略)
(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略)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一)强化法律法规支撑。(略)
(二十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略)
(二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略)
(二十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略)
(二十五)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略)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七)抓好贯彻落实。(略)
(二十八)加强统筹协调。(略)
(二十九)深化国际合作。(略)
(三十)营造良好氛围。(略)
国务院
2021 年2 月2 日
【知识链接】与意见相近的公文文种的选择
意见与请示、报告、函、通知等文种有着密切关联。因此,要注意把握以下分寸:
①掌握使用请示和意见的分寸。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时,或该“重要问题”的处理权属于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即使下级机关具有处理办法,但是必须经上级机关认可、认定后才有效、才可以去做的,用请示而不宜使用意见。
②掌握使用报告和意见的分寸。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内容,或者是用以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话,应该使用报告,而不应该使用意见。
③掌握使用函和意见的分寸。与不相隶属机关商洽或提出意见来请对方答复。而不是供对方参考的行文,应该使用函,而不应该使用意见。
④掌握使用通知和意见的分寸。要求下级机关周知或按照执行,且指令性、规定性、要求性较强的行文,应该使用通知,而不应使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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