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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的程序和方式的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督查件,领导已有了明确批示意见,可不经过“拟办”手续,办公室根据有关政策,充分考虑历史、现状等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直接转给承办单位进行办理。表2-8-2督查事项送审单3.查办通知办公室所提的拟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可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或通知查办,有的可以用电话通知或通过会议形式要求承办单位办理。

督查的程序和方式的优化方法

(一)督查的一般程序

督查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有章可循,必须有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督查工作大致经过立、办、结三个环节。立,即接受批件或办件,登记立项,提出拟办意见;办,即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办或自办,并进行催办或协办;结,即审理办结材料,上报查办结果,立卷归档。具体程序如下:

1.登记立项

办公室收到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者批示的督查事项后,要进行登记(表2-8-1)。(写明事项及来源、文号、日期、领导批示、承办单位、拟办结时间、经办人等。)督查工作任务量大的,可以把上级机关转来的和本机关(单位)形成的督查事项分别登记,有的还可根据其内容分类登记。

表2-8-1 督查事项登记表

2.拟办送审

督查件登记后,办公室人员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的要求,填写“督查事项送审单”(表2-8-2),提出由哪个单位承办、如何办理、办结时限等意见,报请主管领导阅示。有的督查件,领导已有了明确批示意见,可不经过“拟办”手续,办公室根据有关政策,充分考虑历史、现状等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直接转给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表2-8-2 督查事项送审单

3.查办通知

办公室所提的拟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可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或通知查办,有的可以用电话通知或通过会议形式要求承办单位办理。催办或查办通知函件要写明来件机关文号、催办查办内容、领导者批示意见、要求办结时限等。有些内容不很重要或只需提请有关部门注意的事项,可以不要求承办单位上报结果。

4.催办

查办通知下达后,办公室人员应定期与各承办单位联系,了解收件的办理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催办工作要根据查办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不断总结工作规律,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催,不误时,不误事;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不要见“硬”就回,不要撂下不管;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随时掌握工作进程;拖着不办的事项,直接找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催办。催办方式,可以用电话或发“催办单”,可以直接派人催办。电话催办要有记录,发催办单要留有存件,派人下去催办回来后要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5.协办

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地区或几个单位办理的,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意见有分歧,办公室要进行协办。协办中,如果属于多个单位承办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其他单位配合;如果属于各承办单位或领导看法有分歧的,办公室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把不同的意见统一到原则上来。办公室协调不了的事情,可以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成,要组织多次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6.办结反馈(www.xing528.com)

办公室收到承办单位上报的督查事项办理情况材料后,要认真进行审理。审理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首先看事实是否调查清楚,交办事项所涉及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其次看是否有承办单位或领导的意见,文书处理是否规范。办理材料经过办公室审理合格后,要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搞好反馈工作。对办结事项的反馈形式一般是: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应做专题报告,同时抄报给其他领导阅知;涉及面较广、内容比较重要的可以编印简报,分送有关单位及领导;本单位领导批示的一般性事项,可将承办单位的报告材料直接送批示的领导阅示。

7.结案报告

上级领导机关和本单位领导明确批示要求查处、阅处、落实、调查、解决或批示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具体的事项,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办公部门来函或来电话明确要求报告查处结果的,承办单位应向交办机关或领导写出专题报告。拟写和上报专题报告的要求是:

(1)办结报告应是所查问题的全部和最终的结果,不能是一部分,一定要落到实处。

(2)根据规定,办结报告应由批示件、函件的主送机关行文,主送机关领导的办件,应由办公室行文。

(3)上报结果材料原则上是一事一文,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4)办公室拟写完报告后,应送主管领导审批,重要报告要由领导集体讨论审定之后才能上报。

8.立卷归档

办公室对每件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搜集齐全,按照来件、领导批示、下发通知函件、催办记录、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上级领导机关呈送的办结报告或编印的简报排列顺序,进行组卷。督查件的文书立卷,可以根据数量多少,按年度或分级或按问题等进行分类,属于跨年度的办件,应立在办结的年度内。查办的案卷应单独排列,以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二)督查的主要方式

督查工作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催办督促

在督查事项承办时限内,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催办。要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按照所提出的要求,按质如期办结。对催办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帮助承办单位认真解决。

2.专项督查

在采用文、电或上门催办的同时,对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还可以组织督查小组,深入下去进行专项督查,这种活动一般由领导带队,有时办公室负责人也可经授权带队。实践表明组织督查小组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但由于牵扯领导力不可过多地组织。

3.督查调研

这是一种把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进行的工作方式。既可以寓调查研究于督促检查之中,边督促、边调研,也可以就某一项难以落实的专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而形成调研成果,为领导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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