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失能老人、残疾人救助】 2018年,平定县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共349户364人,累计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4.69万元,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为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至99周岁失能老年人共338户342人,累计发放失能老人生活补贴26.71万元,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共3526户3878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35.92万元,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李晓云)
【特困家庭救助】 2018年,平定县继续推行特殊困难家庭经济救助行动。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领导组组织民政、财政、审计、住建、人社、残联、工会、妇联等成员单位联合评议,评审出符合特困救助家庭救助对象9户,发放救助金18万元。
(李晓云)
【医疗救助】 2018年,平定县医疗救助坚持与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相衔接,以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救助对象,全年累计救助24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82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250人,发放救助资金823.29万元。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救助1181人,救助资金242.2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关怀救助33人,救助资金16.5万元。资助困难人员参保38178人,参保资金634.57万元。
(李晓云)(https://www.xing528.com)
【临时救助】 2018年,平定县累计发放3638人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资金407.38万元;其中县民政局救助建档立卡困难群众35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9.385万元。下拨全县10个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10万元,全年乡镇救助1967人次。共为1044名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低于9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临时救助金98.58万元,使每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全部达到或高于90%,真正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李晓云)
【减灾救灾工作】 2018年,平定县在评梅广场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荐东城、西城两个办事处下辖的6个社区申报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效果明显,接受两次省民政厅组织验收工作。全年共计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0万元,累计救助灾民2529人。 (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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