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2018年,平定县以建立完善环保监测监控数据平台为抓手,和第三方公司协商,在县城建成区2个国控点位的基础上,投入首批23台六参数监测仪,将监测点位增加到25个,利用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监测网格化监控平台全面监控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以及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大数据平台,对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全面布控、实时监测,对污染物的分布、传输方向等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为平定县准确、快捷消除各类污染源提供精准治理方向。此外,利用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APP、空气质量发布APP,分析预测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位置,安排执法队对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污染源。
(刘志浩)
【环境执法】 2018年,平定县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回头看”、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一系列行动,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立案查处91家,罚款615万元;四类案件39起中查封38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
(刘志浩)
【乡镇监管】 2018年,为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平定县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组团到河北省邯郸市、定州市、邢台县进行考察学习,率先在全市成立乡镇环保站,行政上隶属于乡镇领导,业务上受县环保局指导,从机制上彻底打通环保监管的“最后一千米”。全县共聘用40名人员充实到各乡镇环保站,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乡镇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各乡镇书记、镇长,站长由副科级以上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的骨干人员组成,完成初步培训后展开工作。环保站主要职责为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村(社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同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www.xing528.com)
(刘志浩)
【环保宣传与维护权益】 2018年6月5日,平定县开展环保当日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册,向群众普及各类环保常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公布12369举报热线,倡导群众将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反馈到环保部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刘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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