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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文化的流行与传播探析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统计,明代共发布禁奢令119次,其中成化年以前只有11次,其余都是成化年之后发布的。但是,在政府不断下达禁奢令的同时,传统的“崇俭黜奢”的观念在明代的文人阶层中也出现了争议,有一部分文人对禁奢政策的普遍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质疑。有一些文人还出现了“崇奢”的言论,他们不仅主张要多流通,而且赞成多消费。不少文人都持有和陆楫相同的观点。商人则将文人文化落实在社会生活层面上,使之形成可以持续发展的产业。

文人文化的流行与传播探析

明初礼制建立的“贵贱有等”的秩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社会的形成,原来的身份等级秩序开始瓦解。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尤其是商人,在大量获取财富以后,总是想要得到与其财富等价的社会地位,于是一方面捐官买爵,另一方面则是刻意地去跟随、仿效社会精英的生活文化。许多文献和文人笔记中纷纷出现“僭越”来形容这种现象。嘉靖吴江县志》里说:“习俗奢靡,故多僭越。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难其不能顿革。万历以后迄天崇,民贫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33〕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政府不断地颁布“禁奢令”。据统计,明代共发布禁奢令119次,其中成化(1465—1487)年以前只有11次,其余都是成化年之后发布的。可见,明代中后期的社会奢侈消费风气之盛,而这些禁令也越来越只是一纸公文难以有实质的成效。

但是,在政府不断下达禁奢令的同时,传统的“崇俭黜奢”的观念在明代的文人阶层中也出现了争议,有一部分文人对禁奢政策的普遍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质疑。比如嘉靖五年的进士田汝成(1503—1557),在写《西湖游览志》时被人批评助长奢侈之风,而他却认为杭州西湖的游观之盛本就是事实,不如实写就是一种君子不齿的虚伪,他在《西湖游览志叙》里写道:“而欲讳游冶之事、歌舞之谈,假借雄观,只益浮伪尔,史家不为也。”同时,他也批评杭州的地方官每遇荒年就要禁游西湖“非通达治体之策”,因为“游湖者多,则经纪小家得以买卖趁逐,博易糊口,亦损有余补不足之意耳”〔34〕。也即田汝成认为西湖这样的地方就应该是让人来泛游的。

有一些文人还出现了“崇奢”的言论,他们不仅主张要多流通,而且赞成多消费。其中最为系统论述的是陆楫(1515—1552),他明确提倡消费,认为对一人一家而言,节俭是美德,但却不适用于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他在《蒹葭堂杂著摘抄》里说:“论治者类欲禁奢,以为财节则民可与富也。……吾未见奢之足以贫天下也。自一人言之,一人俭则一人或可免于贫;自一家言之,一家俭则一家或可免于贫。至于统计天下之势则不然。治天下者,欲使一家一人富乎,抑将欲均天下而富之乎?”〔35〕即是说个人或家庭崇尚节俭固然有利于个人和家庭的财富积累,但就整个社会而言,奢侈却是有利的,可以使天下人都富起来。同时,他还认为风俗的奢侈可以带来更多的消费,大量的消费有助于百姓生计,“其地奢,则其民必易为生”。富人的奢侈与穷人的说生活之间是一种“彼有所损,则此有所益”的关系,同时将风俗奢侈看作是商品经济得以发展的原因,苏杭上海等地之所以繁荣发达,“其大要即在俗奢”,“特以俗甚奢”,所以政府不应“因俗而治”,更不能一律强制禁止奢侈行为。所谓“俗奢而逐末者重”,包括酒肆、青楼、织坊等服务业及各种手工业都仰赖于奢侈的消费风尚为生。

不少文人都持有和陆楫相同的观点。晚于陆楫的王士性不仅主动建立集市,他还认为集市、游观这样的活动能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他针对当时杭州常见的游观盛事说道:“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借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36〕

既有市场经济的推动,又有崇奢思想的引导,文人文化逐步转变成文化性商品,于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市场效应的放大,文人文化愈加普及和流行,亦使他们品好的器物盛名远播四方,如袁宏道所说:“古今好尚不同,薄技小器,皆得著名。……当时文人墨士名公巨卿,煊赫一时者,不知淹没多少。……一时好事家争购之,如恐不及。”〔37〕江南地区,尤其是苏州文人圈的喜好更成了各种雅好赏玩之物的领军而备受其他阶层追逐:“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其赏识品第本精,故物莫能违。又如斋头清玩、几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为尚,尚古朴不尚雕镂,即物有雕镂,亦皆商、周、秦、汉之式,海内僻远皆效尤之,此亦嘉、隆、万三朝为盛。至于寸竹片石摩弄成物,动辄千文百缗,如陆于匡之玉马,小官之扇,赵良璧之锻,得者竞赛,咸不论钱,几成物妖,亦为俗蠹。”〔38〕(www.xing528.com)

文人的品位和审美选择在商人的造势之下还开始造就某些“名字号”的形成。例如苏州旧传“文衡山非方扇不书”,即是说文徵明爱在“方”家字号的扇子上题书画,不论这传言真假,却也是一时间洛阳纸贵一扇难求。这些“名字号”继而在时间的进程中发展为商标或品牌般的存在。比如南京著名竹匠濮仲谦,因为他名噪一时,落了他款的家具,价格马上水涨船高。于是南京著名的三山街上便“润泽于仲谦之手者数十人焉”〔39〕,出现了数十家号称得自仲谦之手的家具店。

文人,作为知识精英,拥有诠释和创新文化的主动权;商人,作为经营能手,掌握变抽象文化为畅销商品的手段。这两者都有强大的活动力与穿透力,穿梭往来于不同阶层、不同地区,推动了整个社会文化的更新与发展。随着城市交通的便利,各类产品的商品化和消费市场的成熟,商人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出一个庞大的商业网络,尤其是在手工业最发达的江南地区,民物繁华,其手工制品被通商天下。一般说来,文人开创新形式,商人则扮演支持者、接纳者和推广者。文人一方面为了治生以自己的才学和知识换取钱财,另一方面为了划清和其他阶层的界线,又更加积极地著述论著开创新形式。商人则将文人文化落实在社会生活层面上,使之形成可以持续发展的产业。

一时间,富也风雅,穷也风雅,风雅是风雅,附庸风雅也是风雅,清赏不再是名士专利书房也不再是文人的专宠。可是就文人来说,他们可能缺乏经济资本,不过他们最根本的实力还是文化资本。文人以自己的学识通过传承经典、区分雅俗、厘定正统、品藻人物等方式,行使着知识话语权,从而进行社会区隔、维护文人自身的社会地位。他们常常刻意强调他们才是真正的“赏鉴品玩”,仅仅一味以金钱购求而缺乏赏鉴识别能力的,不仅是一介俗子,更是对物的亵渎。《长物志》中就写道:“蓄聚既多,妍蚩混杂,甲乙次第,毫不可讹,若使真赝并陈,新旧错出,如入贾胡肆中,有何趣味?所藏必有晋唐宋元名迹,乃称博古;若徒取近代纸墨,较量真伪,心无真赏,以耳为目,手执卷轴,口论贵贱,真恶道也。”〔40〕于是文人一方面在实际金钱利益上受益于文人文化的流行,另一方面又更积极地去甄别雅俗的差异,开展出新的文化生活样态。如此,在文化界限的划清和跨越的过程中,雅和俗不断地被重新辩证,文化内容也因此就不断翻新,构成了明代一波波社会文化流行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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